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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10-2017-1007
  • 发布单位: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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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党务公开
  • 关键字: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近年来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同时表彰近年来在我校改革和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校党委决定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经校党委批准成立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是经分党委(党总支)批准成立、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参与评选。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正式党员,其中教工党员党龄须在3年以上。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是从事党务工作累计时间在3年以上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委员,有关职能部门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组织员和党务秘书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评选条件

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积极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生党员先锋工程。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体化推进党建,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师生在推动学校综合改革、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设世界知名法科强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业绩显著、事迹突出。教工能够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生能够勤奋学习、求实创新、诚实守信、勇于实践,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4.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师生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生党员先锋工程等重大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一体化党建工作中积极认真,踏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2.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贯彻《准则》和《条例》,带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名额

(一)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4个。

(二)先进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共44个。

(三)优秀共产党员:教工党员53人、学生党员45人。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26人。

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我校可向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3人,北京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校党委将从本次校内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确定人选上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

四、推荐方法与名额分配

(一)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推荐,可推荐其他单位,也可自荐本单位,名额不限。

(二)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详见《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五、评选步骤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工作要求,组织党员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并召开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确定本部门的推荐人选。

(二)党委组织部对推荐的基层党组织和个人材料进行审查。

(三)校党委召开书记办公会酝酿推荐初步人选,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表彰人选。

(四)组织学习宣传,“七﹒一”前夕召开纪念建党96周年大会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一)报送时间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30日前将参加评优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报送材料

报送的材料有:《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审批表》《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其中,各项推荐审批表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只需报送电子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材料应含集体活动照片2~3张,以党组织名称命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材料应含个人证件照及生活照各1张,以个人姓名命名。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zb@cupl.edu.cn,文件夹压缩后命名为“某某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优推荐材料”。

(三)填表要求

《推荐审批表》中主要事迹要内容翔实、事例具体、数据准确,字数1000字左右为宜。《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包括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先进党支部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等,主要事迹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七、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中,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评选程序。

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将评选表彰工作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要实事求是,坚持高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标准,经得起考验。

(三)讲求工作实效。

要把评优表彰活动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和事业发展结合起来。

附件:1:评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3: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doc

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5: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6:推荐材料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