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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11-2020-013
  • 发布单位: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20-09-03
  • 点击数:
  • 所属分类: 党务公开
  • 关键字: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
关于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半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法大组发〔2020〕18号)

各院级党委: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好地发挥教师党支部书记的作用,根据《北京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激励办法》要求,学校制定了《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与激励经费发放办法》。现就2020年上半年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9月2日-9月25日

二、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各院级党委2020年1—6月任职的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书记。不包括校部机关、教辅单位、后勤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不包括副处级以上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的人员。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结合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责,从落实“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情况、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抓好党支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执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及方式

1.各院级党委成立测评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测评工作,测评组成员应包括院级党委委员。

2.教师党支部书记向所在院级党委及本支部进行现场述职。各院级党委和本支部成员根据考核要素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测评权重为:院级党委成员评议占40%,本支部成员评议占60%。

3.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率为30%左右,具体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党支部书记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时间确定后,提前两天报组织部。

2.各单位请于9月25日下班前将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电子版)、考核结果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报组织部。

联 系 人:王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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