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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
(2014年10月8日理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信息公开活动,提高基金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捐赠者、受益者和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公众对基金会工作的监督,促进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北京中国
发表时间:2016-03-23

中国政法大学鼓励捐资助学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增强学校综合实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鼓励和吸收社会各界参与学校建设,为学校发展捐资助学,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捐赠金额累计在1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捐赠者,享受以下权利。 (一)捐助金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者或捐赠同等价值实物、有价证券者,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发展杰出贡献奖”和校长顾问、荣誉校友等称号,可被聘为
发表时间:2016-03-23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印章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本基金会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使用权限,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妥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一)印章由基金会指派专人负责到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二)印章的启用或废止均由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作废印章,必须交基金会秘书处封存或销毁。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1.用于以基金会名义向发送的各种公文、文书材料、报表等; 2.用于以基金会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意向书
发表时间:2016-03-23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法律服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对中国政法大学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捐资助学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政法大学与社会各界交往,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法律服务是指所有面向对中国政法大学做出突出贡献的捐资助学者,由本会予以认定资格。 本办法所称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各院级组织与各科研室。 本办法所称
发表时间:2016-03-23

中国政法大学董事会章程
(2010年12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12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开放式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把中国政法大学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学强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成立中国政法大学董事会(以下简称校董会)。 第二条  校董会
发表时间:2016-03-23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
(2014年10月8日理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运行的科学与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金会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财务会计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表时间:2016-03-23

中国政法大学附属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按照北京市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具体安排,中国政法大学分别与昌平区教育委员会、昌平区前锋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实施中国政法大学附属学校(以下简称“附属学校”)建设项目。 第二条 为保障学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支持附属学校建设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首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和财税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按照
发表时间:2016-03-23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志愿者使用办法
为更好的利用学校和社会人力资源,发挥志愿者优势,促进基金会工作的提升,保障志愿者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志愿者参与基金会工作应当坚持自愿、无偿的基本原则 二、基金会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志愿者,注意发挥特长。 三、基金会为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环境。 四、基金会应当承担志愿者志愿服务过程中的交通、通讯费用,适当承担就餐费用。 五、志愿者参与基金会工作应注意保守工作秘密。 六
发表时间:2016-03-23

【综合改革部处长论坛】之一:访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解志勇
编者按:为了全面和深入报道学校综合改革的进展与成果,新闻中心特推出专栏【综合改革部处长论坛】,诚邀各部门负责人针对该部门在综合改革工作中承担的任务以及个人对学校未来发展的思考展开论述,希望能通过一处之长的眼光和视野,让大家更加了解学校综合改革在各个方面的进程以及能够达到的目标。发展规划处是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因此,本栏目的第一期就采访了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解志勇,请他畅谈对于综合改革
发表时间:2016-03-23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名单(单证)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名单公布,录取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1.2015年在职MPA录取名单 2.2015年在职法硕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3日
发表时间:2016-03-23

关于2016年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的中标公告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于2016年3月17日在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09对2016年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经校招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由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 特此公告。 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发表时间:2016-03-21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全校本科生课程共开设546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约11%,选修课占总学分的比例约为30%。
发表时间:2016-03-21

校长黄进主持召开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
3月16日上午,校长黄进主持召开了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副校长冯世勇、马怀德,校党委副书记高浣月,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明,副校长李树忠、徐扬、时建中,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常保国,学校办公室主任李秀云,监察处处长范分社,宣传部部长刘琳琳出席会议,教代会代表杜学亮、教师代表郑佳宁列席会议。 一、会议审议并原则批准了《关于修订<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的请示
发表时间:2016-03-18

关于公布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及成绩的通知
根据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将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公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一志愿上线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中,附件2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复试考生名单。 通过校内或校外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享受加分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22日之后另行网上公示。 如考生对复试名单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复试学院
发表时间:2016-03-17

党委书记石亚军主持召开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第5次党委常委会
3月11日上午,校党委书记石亚军主持召开2016年第5次党委常委会,党委常委黄进、冯世勇、马怀德、高浣月、胡明、李树忠、徐扬、常保国,学校办公室主任李秀云,组织部部长王立艳,宣传部部长刘琳琳出席会议,党委委员吴平、党代表黄瑞宇列席会议。 一、会议开展了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请示》。 三、会议
发表时间: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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