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树立甘于奉献、乐善好施的良好品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投身公益,践行“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勇于担当时代责任,自觉锤炼品德修为,努力成为高尚的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北京基金小镇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根据《北京基金小镇公益基金会与中国政法大学捐赠协议》内容,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1.奖励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
2.名额及金额:
“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特别奖:奖金10000元/人,奖励不超过5人,根据当年的学生事迹情况由“北京基金小镇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
“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奖金5000元/人,奖励40人(根据奖金情况上下浮动)。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二)“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申请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在下列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1.热心服务同学,在各级学生组织和班级等基层组织中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体育、学术交流等活动;
2.积极参与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表现突出;
3.长期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关爱他人、服务社会、事迹突出;
4.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等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三)“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特别奖申请条件
除满足“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外,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等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三、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委员由1名北京基金小镇公益基金会成员、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人、1名专任教师代表及1名学生代表组成。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21日-10月26日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中国政法大学“致公奖学金”申请表》,连同佐证材料(各类奖项、志愿、事迹报道、成绩单等复印件)交至学院。该奖学金与同时评选的“卓亚奖学金”不可兼得,且学生只能申报一项。
2.学院初审:10月27日——11月1日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及申请者的实际情况,提出获得“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初审名单,并将学院盖章后的初审名单汇总表(字段:姓名、学号、学院、申报奖项、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纸质版及电子版、学生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评选委员会评选:11月2日——11月10日
“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评选,最终差额评选出“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4.公示:11月11日——11月13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发放奖学金
学校将于12月底前为“北京基金小镇——致公奖学金”获得者发放奖学金。
以上时间安排有可能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进行调整。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致公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致公奖学金”各学院及部门建议推荐名额
联系人:韦婷、郭宇嘉
联系电话:58909139/58909711
办公地点:主楼1105
邮箱:fada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