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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卓亚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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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树立甘于奉献、乐善好施的良好品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投身公益,践行“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勇于担当时代责任,自觉锤炼品德修为,努力成为高尚的人,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在我校设立“卓亚奖学金”。根据《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捐赠协议》内容,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1.全日制二年级以上研究生,5人,10000元/人;

2.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人,1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在报效国家、道德弘扬、见义勇为、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敬老爱亲、自立自强等某一方面事迹突出。

(二)其他条件

1.研究生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成绩要求;

(2)具备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独立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2.本科生应为2020-2021学年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卓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双方主管领导共同担任,委员由1名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成员、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校团委、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人及1名专任教师代表组成。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21日-10月26日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卓亚奖学金”申请表》,连同佐证材料(各类奖项、志愿、事迹报道、成绩单、核心期刊论文证明材料(研究生)等复印件)交至学院。该奖学金与同时评选的“致公奖学金”不可兼得,且学生只能申报一项。

2.学院初审:10月27日——11月1日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及申请者的实际情况,提出获得“卓亚奖学金”初审名单。并将学院盖章后的初审名单汇总表(字段:姓名、学号、学院、申报奖项、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行)纸质版及电子版、学生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评选委员会评选:11月2日——11月10日

“卓亚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成员对初审通过学生进行评选,最终差额评选出“卓亚奖学金”获得者。

4.公示:11月11日——11月13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卓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5.发放奖学金

学校将于12月底前为“卓亚奖学金”获得者发放奖学金。

以上时间安排有可能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进行调整。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卓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卓亚奖学金”各学院及部门建议推荐名额

联系人:韦婷、郭宇嘉

联系电话:58909139/58909711

办公地点:主楼1105

邮箱:fadaz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