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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11-2020-018
  • 发布单位:组织部
  • 发布时间:2020-10-21
  • 点击数:
  • 所属分类: 党务公开
  • 关键字: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
关于党校第1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事宜的通知(法大组发〔2020〕25号)

各分党校、各位学员: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根据我校“一细则两意见”规定和《关于举办党校第1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党校将举办第1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单元:集中授课(共20学时)

一、授课时间:

10月24日-10月25日

时 间

内 容

授课人

10月24日

(周六)

上午9:00—12:00

中国共产党章程

孔祥宇

下午14:00—17:0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袁 芳

10月25日

(周日)

上午9:00—12:00

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共产党员党性修养

赵庆杰

下午14:30—17:30

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吴韵曦

二、授课方式:

网络直播授课,网课平台为“企业微信”APP,认证方式请见附件1。学员完成认证后,使用企业微信APP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课堂。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三、其他事宜:

1.请提前20分钟进入直播课堂,由分党校进行人数清点,课程开始后10分钟内没有进入课堂的,按旷课处理。

2.课后需提交《听课记录纸》(见附件2),听课记录纸需自行下载打印,手写记录,并于课后提交,无听课记录纸的,按旷课处理。

3.学员登录企业微信需为实名,由于非实名认证导致的无法核实出勤情况,按旷课处理。

4.校党委党校及分党校不定时抽查听课情况,授课教师会在上课期间随时进行随堂签到,发起签到后,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否则按旷课处理。

5.其他事宜请参考《关于举办党校第1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第二单元:集体交流(共4学时)

一、 时间:10月24日-30日

二、 地点:由分党校自行安排

三、材料提交:请各分党校于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将《集体讨论交流会议记录》(原件或复印件)(见附件3)交党校办公室。

第三单元:结业考试

一、 时间:

11月1日(周日)18:30-20:30

11月2日(周一)18:30-20:30 (缓考)

二、 地点:(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党委组织部 党校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