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
1.完善议事规则
修订和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全面规范和优化会议召开、议事范围、会议议事和决议、督办落实等相关内容和程序,注重在议事决策中把好“四关”:决策前的“酝酿关”,决策中的“讨论关”,决策时的“表决关”和决策后的“落实关”。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 学校办公室 时间:2014年4月起实施)
2.健全决策程序
决策前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积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邀请相关利益群体列席有关会议参与决策,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 时间:2014年7月前完成)
3.完善学校领导班子沟通机制
继续坚持书记、校长每周互通情况制度,完善校领导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副职领导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 时间:2014年7月前完成)
4.完善领导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健全和落实校领导联系学科带头人、民主党派、离退休教职工、青年教师制度。每学期每位校领导至少参加一次联系院部、党支部、班级的活动。每学期每位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 时间:2014年4月起实施)
5.畅通倾听和解决群众意见建议的渠道
以建立综合投诉中心为依托,通过校园BBS、校领导接待日、接待教代会代表日、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拓宽师生表达诉求的渠道,前置矛盾化解机制,及时回应疑问,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困难。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及时回应、解决的工作机制。加强党代会代表提案、教代会代表提案、学代会提案的督办力度,及时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
(责任人:李树忠、胡明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时间:2014年7月前完成)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权力结构科学配置标准,推动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利运行规范化监督、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推进二级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案件通报制度》、《案件剖析规定(试行)》、《物资采购管理审计办法》、《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审签实施办法》、《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等7部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中央有关部门规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诫勉制度、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等十余项制度。
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扩大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公开内容、范围和形式。加强信访举报及案件查处工作,提高对信访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果。
(责任人:胡明、张桂林 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 时间:2014年12月前完成)
二、加强学科建设的具体措施
1.推进法学二级学科整合
积极探索法学二级学科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着手制定学科协调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有效整合法学学科资源,使得法学各学院、法学相关研究机构的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有序运行。
(责任人:马怀德 责任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时间:2014年1月起研究实施)
2.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发展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重点学科的龙头与整合作用。鼓励和扶持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特色学科的发展,加大硕士专业学位申报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法学以外学科的专业学位点建设。鼓励跨学科交叉研究,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实现学科创新,培育学科特色。
(责任人:马怀德 责任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时间:2014年1月起研究实施)
三、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1.完善教师评价机制
完善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注重发展个性化评价、分类评价标准、聘期考核以及同行专家评价;特别是要注重完善分类评价标准,细化教师分类,增加科研为主型和实验教学型的分类。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积极推进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以及一票通过制;深入细化兼顾教学和科研,突出师德、育人和贡献的业绩评价指标,充分发挥评价制度的导向作用;完善有利于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指标与程序;推行学校对院部目标考核、由院部考核教师的制度,各院部结合学校考核基本要求自主设立对教师的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人事处 时间:2014年12月前完成)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以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重点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队伍的建设,大幅度提升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从而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人事处 时间:2014年1月起研究实施)
3.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和效应
强化教师岗位聘任和考核中师德师风评价,实施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在教师评优、项目资助以及外推专家等工作中实施师德审查制。加大对师德优秀教师的表彰鼓励力度,加强师德宣传。适时举办“法大厚德论坛”,每年定期邀请全国、北京市以及学校师德模范及其他行业的职业道德标兵等开办报告会或者座谈会。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人事处 时间:2014年7月前出台相关文件)
四、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的具体措施
1.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修订完善科研考核制度,推进代表作评价制度,在借鉴相关院校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类科研项目尤其是国家和教育部社科项目申报的培训与指导。完善重大项目预答辩制度,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
(责任人:张保生 责任部门:科研处 时间:2014年7月前完成)
2.建设服务国家重大决策的重点智库
以提升“资政育人”能力为目标,以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平台为主要依托,整合校内学术资源,培育和建设一批高水平“智库”研究团队。加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各项工作,继续推进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创新中心、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人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工作,争取“2011计划”工作再创佳绩。
(责任人:张保生 责任部门:科研处 时间:2014年1月启动实施)
3.加强科研经费管理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政法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理顺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和分工,扩大经费管理范围。执行《办法》的过程中,加大院级单位对项目执行的审核责任,对经费转拨进一步细化管理,强化禁止性规定的约束作用,同时加强检查监督机制建设。
(责任人:张保生、张桂林、胡明 责任部门:科研处 财务处、审计处 时间:长期)
五、改善办学条件的具体措施
1.加快学院路校区改造、昌平校区改扩建和两校区综合治理工作
加快推进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工程建设。适时开展昌平校区改扩建工作。有序开展学院路校区综合治理工作,在改造停车场地、粉刷建筑物外立面的基础上开展道路维修工作,优化学院路校区师生学习生活条件;待昌平校区家属区功能定位明确后,及时启动屋面防水、地下管网、电气设施及道路改造等一系列综合治理工作。
(责任人:徐扬 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4年8月前完成)
2.统筹规划和充分利用学校各建筑内的公共空间
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公共空间利用已提出建设方案并于近期由资产管理处启动项目招标。昌平校区逸夫楼一楼大厅将作为就业招聘会及各类文化展、主题展的场地;北侧厅将建设成学校文化艺术展厅;南侧厅面积较小,拟建设成学校师生的创意展示空间,具体展览设施还需统一招标后完成。
(责任人:徐扬、高浣月 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宣传部 时间:2014年5月前完成)
3.优化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更换昌平校区篮球场、网球场等运动场地塑胶面层及护网,改善体育教学及课外锻炼条件;对昌平校区法治广场、喷泉池及紫藤萝架等文化景观进行改造,为师生员工营造优美学习工作环境;对两校区约13000平方米绿化场地进行绿植栽种、移植等改造,打造不同季节均有景可观的校园环境,实现创建绿色学校、优化育人环境的目标。
(责任人:徐扬、高浣月 责任部门: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宣传部 时间:2014年8月前完成)
六、完善内部管理的具体措施
1.构建和完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
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修订学校章程,进一步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开展学校规章制度清理和建设工作,确保学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责任人:李树忠、马怀德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时间:2014年1月启动实施)
2.推进校院二级管理
全面总结校院二级管理实施情况,统筹研究二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深化二级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学院自主权,明确界定校院两级在教学、科研、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权限,明确学院的权责利。进一步完善学院二级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责任人:李树忠、马怀德、张桂林、冯世勇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财务处、校工会 时间:2014年1月起研究实施)
3.推进学院教授会建设
认真总结法学院教授委员会试点工作,有效推进第二轮试点实施工作。强化对教授委员会与其他学术管理组织职责与权限的研究,建立科学的教授委员会制度,理顺教授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切实解决教授委员会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的问题。
(责任人:马怀德 责任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时间:2014年12月前完成)
4.提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优化简化办事程序,采取首问负责制、预约办理、网上办公、“一站式”服务、校务公开等措施,提高效率和质量,方便师生员工。改善服务态度,即时回应疑问,及时解决问题。
(责任人:李树忠、胡明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时间:2014年7月前完成)
(2)严格执行《中国政法大学督办工作办法》,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措施,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确保上级指示、学校决策及各项重要工作、事项得到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 时间:长期实施)
(3)成立综合投诉中心,加强对日常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及时听取和处理师生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效推进各部门既高效优质地执行主责工作,又主动开展系统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责任人:李树忠、胡明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时间:2014年7月前完成)
(4)完善年度考核、岗位责任制,建立奖罚分明的绩效考核机制。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人事处 时间:2014年7月前完成)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规范公务用车。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实行回单位停放制度,实行公务车辆保险、维修、加油集中招标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实行公务车辆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研究校领导公务用车的问题,制定既顾及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满足工作需要,又符合关于领导用车的有关规定,不搞特殊化和防止公车私用的解决方案。
(责任人:李树忠、张桂林、徐扬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4年7月前完成)
(2)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加强公务接待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单独列示。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
(责任人:李树忠、张桂林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财务处 时间:2014年1月起实施)
(3)严格精简会议和文件。明确实行周一无会日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努力提升会议实效。规范压缩公文数量。严格精简公文篇幅,推行“短实新”文风,控制公文字数。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 时间:2014年1月起实施)
(4)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降低运转成本。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减少财务支出。进一步规范后勤保障管理,降低资源消耗。
(责任人:李树忠、张桂林、徐扬 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长期实施)
6.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深化管理岗位聘任制改革,在管理岗位中全面推行教育职员制度,实现行政职务系列和职员职级系列双梯并行的聘任制度。完善管理岗位人员考核机制,制定《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岗位考核实施细则》,使考核能够正确评价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管理岗位培训,不断加大投入,建立科学系统的管理人员培训体系,制定《中国政法大学职员培训办法》。加强培训考核,引入职业发展理念,推进学校职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奖励激励机制,修订《中国政法大学管理与服务优秀集体奖及优秀教育工作者奖评选办法》。鼓励工勤技能岗位职工积极参加专业岗位培训并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招聘优秀技能人才,提供相应良好的待遇和晋升空间,吸纳德才兼具的职工。
(责任人:李树忠 责任部门:人事处 时间:2014年1月起研究实施)
七、推进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1.加强诚信考试教育
积极营造诚信考试氛围,每学期末下发《关于加强期末考风考纪教育的通知》,形成制度化。深入开展诚信考试班级和诚信考场建设工作,借助“CUPL正能量”等活动推介诚信考试个人和诚信班集体。坚持开展学风建设主题班会、“重学风,促成长”学习经验交流会、诚信考试动员大会、签订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集体宣誓等活动。
(责任人:冯世勇 责任单位:学生处、校团委 时间:2014年1月起长期实施)
2.严格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
加强论文审查规范性建设,围绕涉嫌违规论文的处理程序和救济措施等,形成一套符合学校实际、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加大对研究生论文审查的力度。
(责任人:朱勇 责任单位:研究生院 时间:2014年1月起长期实施)
3.加大对学风问题的处理力度
进一步规范违纪学生处理程序,修订《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制度。加大对学生违纪违规的处理力度,对学生考试作弊、无故旷课及学习成绩不合格等情形积极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人:冯世勇 责任单位:学生处 时间:2014年1月起研究制定制度并长期实施)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
1.充分吸引社会捐赠和利用合规办教育提高办学收入
完善基金会及董事会相关制度建设。统筹校内资源,制作项目手册,以项目带动筹融资工作。结合教育部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建立校院个人三级联动的筹融资平台,发挥二级学院的能动性,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扩大与董事单位的进一步合作。加强对董事的服务,扩大与董事单位的合作。
(责任人:马怀德 责任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 时间:长期)
2.保持教职工(含离退休同志)年收入不断增长
设置专项资金,用于提升教职工(含离退休同志)福利待遇。2014年3月开始考察调研,为下一步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做准备,形成较为固定的增长机制,逐步合理、循序渐进地提高教职工收入水平。
(责任人:张桂林、李树忠 责任部门:财务处、人事处 时间:长期)
3.努力解决青年教职员工和低收入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制定周转房管理办法,对周转房进行制度化管理,推动周转房周转,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解决新入职教职工的住房困难;积极与北京市等相关部门联系,获取公租房等保障房信息,投入大量精力为教职工争取公租房等保障房房源;继续以组织团购等形式,帮助教职工降低购房成本,解决住房困难。
(责任人:徐扬 责任部门:资产管理处 时间:长期)
4.帮助解决教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
建立教职工适龄子女入学档案,及时采集和更新信息。巩固并据需要积极扩大与北京科技大学附属小学、昌平区中心学校三街小学的互利合作关系,尽最大限度地满足教职工的需求。积极保持与中关村四小、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的良好关系,在保持规定限额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增加学生入学名额;根据教职工要求和可能,积极开发新的合作学校。
(责任人:冯世勇 责任部门:校工会 时间:长期)
5.建立特困离退休同志帮扶机制
提高困难补助额度至每年15万元,主要用于给予因患重病、大病,因病致贫、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老同志的困难补助。成立空巢老同志互助组,自愿结对子,互帮互助;组建学生志愿服务队,招募学生志愿者与老同志结对帮扶;设立温馨聊吧室,以减轻空巢老同志生活中的失落与孤独感。在学院路校区家属区17号楼和15号楼等多为老同志居住的老旧居民楼加装外挂电梯,完善老旧居民楼的使用功能,提高老同志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责任人:高浣月、冯世勇 责任部门: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 时间: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