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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24/2023-00001
  • 发布单位:校医院
  • 发布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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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财务、资产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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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中国政法大学公费医疗人员就诊须知


中国政法大学校医院就诊须知

(2023年7月修订)



校医院就诊规定


① 符合公费医疗条件的师生,在北京市医保中心大学部下拨公费医疗标准费之日起,即开始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每次就诊时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实名挂号、就诊,严禁转借、冒用他人一卡通就诊,无卡就诊视为自费。


③ 校医院的正常门诊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为16:30)。寒暑假期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非正常门诊时间昌平校区校医院实行24 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海淀校区校医院实行8:00—20:00应急值班值守(疫情期间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


④ 昌平校区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58909120,海淀校区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58908120。




校外医院门、急诊就诊规定




① 我校公费医疗师生的合同医院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简称北医三院),转诊医院除北医三院外还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联体上级医院,限门诊,以下简称人民医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联体上级医院,限门诊,以下简称北大国际)、昌平区医院和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限专科)。


② 我校公费医疗退休人员除合同医院(北医三院)、人民医院(限门诊)、北大国际(限门诊)外,可以选择一所公立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就近医院;公费医疗离休人员除合同医院(北医三院)人民医院(限门诊)、北大国际(限门诊外,可以选择两所公立医疗机构为本人的就近医院;就近医院须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包含昌平中心城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站),离退休人员在所选择的就近医院就医时发生的费用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报销。


③ 根据病情需要,需转至上述医院的,由校医院首诊医生首先开具转诊证明,然后方可到上述指定医院就诊,转诊单有效期为两周(离退休人员到合同医院、医联体上级医院或选定的就近医院可直接就诊,无需开具转诊证明),就诊结束后凭本次转诊证明、医疗专用收费票据(发票上印有“收费明细另行打印”字样的,请务必提供相应附收费明细单)和处方等相关报销材料于报销日到校医院审核报销。转诊证明仅为单次就诊报销凭据,如需多次复诊,每次复诊前均需开具转诊证明


④ 患专科疾病需转诊至专科医院就诊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需由校医院或北医三院开具公费医疗转诊单方可到指定医院就诊。



专科医院
专科医院限 北京地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三0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限门诊)、北京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北京安贞医院(限心血管疾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限眼、耳鼻喉疾病)、北京积水潭医院(限骨科疾病)、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限神经外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限门诊,限神经科)、北京胸部肿瘤结核病医院(限结核)、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限门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限第一、第二、第三门诊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限门诊)。

未经转诊自行去校外医院就医的相应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一律不予报销


如遇病情紧急来不及转诊的,可在就近的公立医院急诊就诊。报销时持就诊公立医院的急诊诊断证明(加盖诊断章)、急诊医疗收费发票(发票上印有“收费明细另行打印”字样的,请务必提供相应附收费明细单)、急诊处方和急诊病历到校医院进行审核、报销(仅限本次急诊)。


⑦ 在京外交流、进修学习人员(含交换生)、学生异地实习期间患急病需要就医的,应在当地就近的公立医院急诊就诊,持就诊医院开具的急诊诊断证明(加盖诊断章)、急诊处方、急诊医疗收费发票(发票上印有“收费明细另行打印”字样的,请务必提供相应附收费明细单)、急诊病历和所在院、部、处出具的交流、实习证明到校医院审核、报销。




办理住院相关手续



① 急诊入院的在职人员和学生无需开具校医院或北医三院转诊证明,出院时凭急诊入院的相关单据回校医院审核、上报即可;在北医三院、昌平区医院和指定专科医院门诊入院的上述人员,需提前到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并入院治疗。
② 急诊入院的离退休人员无需开具校医院或北医三院转诊证明,出院时凭急诊入院的相关单据回校医院审核、上报即可;在北医三院和选定的就近医院门诊入院的上述人员,无需到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办理住院手续并入院治疗;在指定专科医院门诊入院的上述人员,需提前到校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并入院治疗。
③需在除北医三院、指定专科医院和选定的就近医院(离退休人员)以外的公立医疗机构办理门诊入院的离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和学生,均需到北医三院开具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并入院治疗,否则将按照医保特管部规定直接拒付。
④凡因病需住院治疗的人员,原则上先暂时自行垫付住院费用,待出院后凭入院前校医院或北医三院开具的转诊证明以及住院费清单、住院发票和出院诊断证明等来校医院及时报销(不能超过3个月)。
⑤住院费金额较大(5万以上)且确有支付困难的人员可向校医院申请学校垫支住院费用,凭医院开具的住院通知单(标明住院费金额)、转诊证明,到校医院办理借款手续。经校医院公疗办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处借取支票支付住院费用,同时需向财务处缴纳住院借款金额的20%作为押金,待结账报销时根据实报金额多退少补。





校园一卡通的使用


  经审核公费医疗师生所持有的本人校园一卡通(含实体卡和虚拟卡)是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唯一有效凭证,须妥善保管。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使用。转借、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的情况一经查实,除暂停转借和(或)冒用人的公费医疗资格外,还要责令其退回全额公疗费用,同时上报学校,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报请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校园一卡通丢失时,应及时前往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补办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费医疗报销时间


昌平校区:每周一、二(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窗口交单(报销日现场只核收医药费单据,不进行核算,不返回报销单底联,如需底联凭单据流水号于非医药费报销日到挂号窗口查询)。


海淀校区:每周三、四(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窗口交单。(报销日现场只核收医药费单据,不进行核算,不返回报销单底联,如需底联凭单据流水号于非医药费报销日到挂号窗口查询)。


③ 寒暑假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④ 公费医疗费用报销时限:


▲ 北京市本年度发生的住院费用,需在出院结算后3个月内及时将住院单据交至校医院初审,超过上述时限的住院费用将不予报销。(温馨提示:因医保中心规定各单位每月住院费单据材料只能集中提交一次,建议出院结算后2个月内及时将住院单据交至校医院初审,以免因时间超限医保中心拒付,造成个人经济损失。)


▲ 因公务出差、学习交流和实习期间在外埠发生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需在出院结算后6个月内及时将住院单据交至校医院初审,超过上述时限的住院费用将不予报销。


▲ 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含外埠)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还应于次年3月15日之前交送至校医院进行初审,超过此时限的住院费用将一律不予申报、报销。


▲ 在校外医院门、急诊(含外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生活困难学生就医规定




① 为保证在校生活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按照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免除了这部分学生公费医疗范围内应负担的部分费用。(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外的自付部分和自费部分仍需自行承担)


② 生活困难学生校内就医和报销时必须主动出示智慧法大中生活困难学生的注册信息。


③ 生活困难学生的注册信息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冒用。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责令当事人退回全额公疗费用并取消其公费医疗及相关待遇。



学校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应严格遵守《公费医疗管理规定(试行)》和《中国政法大学公费医疗人员就诊须知》(2023年7月修订),如上述文件中部分规定有冲突者,则以《中国政法大学公费医疗人员就诊须知》规定为准。校医院会根据国家及北京市颁布的医保新政策对我校就诊政策做动态调整。相关内容可关注校医院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网站查询,校医院也会及时发布有关通知、公告,欢迎广大师生员工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