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以下简称"中欧法学院")于2008年9月17日正式设立(办学许可证编号:MOE11DEA02DNR20080015N),是非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方举办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外方举办者为University of Hamburg, Germany(德国汉堡大学)。它以中国政府和欧盟的《财务协议》为框架,以中国政法大学和德国汉堡大学(University of Hamburg, Germany)依据中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达成的《组建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协议》为基础,有16所欧洲、中国大学和28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研究机构为其合作伙伴。
中欧法学院旨在为中国和其他国家及国际组织培养通晓中国、欧盟法律,具有整体性学科思维、完备的应用技艺的通用型涉外法律职业人才。目标职业为中国和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和跨国公司法务人员、中国和国际公务员、中国法律机构涉外事务人员等。时任国务总理温家宝在2008年曾经说过,中欧法学院双硕士项目的目标就是要培养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
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中欧法学院信息网址为:http://www.crs.jsj.edu.cn/aproval/detail/554。
中欧法学双硕士是最主要的教育项目,学制三年,学生毕业时分获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位和德国汉堡大学授予的"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学位。专业分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非法学)。学生第一年修读中英文的中国法课程,第二年修读英文欧洲-国际法课程,完成英文硕士学位论文。第三年撰写中国法硕士学位论文和实习。从2021级双硕士开始,学生第一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修读中英文的中国法课程,第二年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修读欧洲-国际法学硕士课程并完成英文硕士学位论文。第三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撰写中国法硕士学位论文和实习。
欧盟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随着中、欧经贸的发展,在法律服务、司法、立法和法学研究领域,都需要兼通中国、欧盟法律的专家,而双硕士项目正是应这样的需求,通过将中国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项目和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结合在一起,培养一批能够在未来的中、欧交往中担当重任的法律人。
双硕士项目学位授予办法如下:
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载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upl.edu.cn/info/1084/2391.htm;
2.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考试规程,载于德国汉堡大学网站:https://www.uni-hamburg.de/campuscenter/studienorganisation/ordnungen-satzungen/pruefungs-studienordnungen/rechtswissenschaft.html
一、中国法学/法律硕士项目
中国法学/法律硕士项目以1978年之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历程为背景,以全球化的视野,从沿革、转型、现状和前瞻等层面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部分。课程专任教授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其他法学院,兼任教授为来自中国和欧盟著名高校的杰出学者。学生修满学分并满足所有毕业条件,将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在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教育领域经验丰富,成就卓著。自1983年以来,中国政法大学已培养各类研究生近万名,新中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第一批法学博士皆出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招收的法学硕士的专业包括: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比较法学和国际法学等。中国法学/法律硕士项目的课程多数采用比较法的研究方法,英文授课占有实质比重。
二、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
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以欧洲法律传统、欧洲一体化和法律统一的趋势为背景,从历史、文化和制度层面介绍欧盟法和国际法,修满学分并提交合格论文,可获得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该项目严格遵照欧盟学分转换系统(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的要求,课程设计缜密,具有多元和国际化的师资,学分和学位在欧洲、中国和全世界得到普遍承认。
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不是仅关注某个国家的法律,而是旨在让学生通过探索保留既存法律传统与促进法律整合之间的平衡,来接触广阔法律领域。
点击查看双硕士课程设置情况(http://www.cesl.edu.cn/yjsxm/sssxm/kcsz.htm)以及师资情况(http://www.cesl.edu.cn/gywm/szdw/xndyxq2020_2021.htm)。
第一学年:学生第一学年修读中国法。
第二学年:学生系统学习欧洲-国际法并且完成他们的第一篇欧洲-国际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三学年:学生在第三学年会进行实习和撰写中国法项目的硕士学位论文。学生通常在4月提交论文,5、6月参加论文答辩。
三、项目简述
1.学生将完成一次实习,修读项目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以及写两篇硕士学位论文;
2.学生的中英文能力将达到流利程度;
3.成绩优异的学生将会被授予奖学金。
四、项目优势
1. 该项目由来自全世界的杰出学者和法律执业人士任教;
2.学生将同时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和汉堡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
3.课程的设置十分多元化,包括研讨课,讲座课,模拟法庭训练以及小班课程;
4.教学语言:英文和中文;
5.国际承认的学历。
五、学位认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库提供的信息,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获得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后续认证并出具相应的证书。学生可以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认证,具体认证方式及要求请见: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news/index/2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http://zwfw.cscse.edu.cn/cscse/lxfwzxwsfwdt2020/xlxwrz32/index.html
六、就业数据
中欧法学院在应届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时统计就业数据。具体的信息公布在学院网站及年度报告。总体而言,大多数毕业生从事法律职业,例如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或者法律顾问,主要就业单位涵盖:商务部、科技部、外交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各区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美国长盛律师事务所(北京)、Herbert Smith Freehills律所(北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等。
另外,中欧法学院毕业生掌握中国法和欧洲-国际法的知识,具备良好法律英语水平,许多学生毕业后选择出国留学继续深造。2010年-2021年,毕业生主要留学院校包括:日本名古屋大学、荷兰莱顿大学、荷兰鹿特丹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德国汉堡大学、德国科隆大学、马普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弗莱堡)、英国班戈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比利时鲁汶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荷兰帝尔堡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德国布莱梅大学等。
点击链接查看双硕士项目就业数据:http://www.cesl.edu.cn/gywm/xssh/jysj.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