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中国政法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促进学科间交叉融合和新兴学科发展,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法大发﹝2018﹞27号)(附件1)和《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法大发﹝2018﹞28号)(附件2),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项目、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交叉学科资助项目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交叉学科资助项目的遴选分为校级交叉学科项目和院级交叉学科项目,本次遴选工作针对校级交叉学科项目,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院级交叉学科资助项目的遴选由各学院参照《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自行组织开展。
2.新兴学科资助项目
新兴学科资助项目分为A、B两类,申报条件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申报校级交叉学科资助项目由负责人组织填写《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报新兴学科资助项目由负责人组织填写《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4)。申请书要明确建设周期内的任务目标、建设计划、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答辩,确定第二批校级交叉学科资助项目和新兴学科资助项目名单。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签订三方协议书,对遴选产生的第二批校级交叉学科项目和新兴学科项目进行资助建设,周期为三年,资金分期核拨。
三、时间安排
1.2019年9月23日前,拟申报项目负责人向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提交《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书》或《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相应电子版材料。
2.2019年9月25日至10月11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答辩,经学科建设委员会审议批准立项。
3.2019年10月15日前公示立项名单。
4.2019年10月下旬公布正式立项名单。
5.2019年10月底,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签订《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协议书》或《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协议书》,拨付首批建设资金。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马文浩 张晓瑜
电话:58909317 58909322
地址:昌平校区主楼B509、B506
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2.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实施办法
3.中国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书
4.中国政法大学新兴学科培育与建设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书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