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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5-2015-0627
  • 发布单位:就业指导中心
  • 发布时间: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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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教学质量
  • 关键字: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基层一线干部队伍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精神,北京市将结合2016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继续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进行跟踪培养。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高校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和京外高水平院校2016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在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具体程序为:

1、各高校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要求通知本校符合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2、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个人志愿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按要求提交至学院辅导员(填表说明见附件2)。

3、各院对报名人员的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4、20151223之前各院将材料统一报送学校就业中心,学校签章后将其中一份“推荐表”返还毕业生。学院需提交纸质版材料:通过学院审核签章的《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电子版材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

四、有关事项

各高校推荐人员进入北京市基层单位工作后,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交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北京市选调生选拔。对列入选调生名单的人员,将进行跟踪培养。

专此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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