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8月30日,我校专任教师(不含专职学生辅导员)1058人。
其中法学专业教师51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9.05%;法学以外专业(含公共课112人)教师53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95%。
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92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7.52%,硕士学位获得者8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41%。
高级岗位教师718名,其中正高级33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57%;副高级38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6.29%。
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25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4.10%;36-45岁的32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91%;46岁及以上47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