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8月31日,我校专任教师(不含专职学生辅导员)955 人。
其中法学专业教师587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1.47%;法学以外专业(含公共课97 人)教师36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53 %。
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760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9.58 %,硕士学位获得者143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4.97 %。
高级岗位教师721 名,其中教授32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45 %;副高级392 人(含副研究员1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05 %。
年龄在35岁以下的158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54 %;35-44岁的310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46 %;45岁及以上487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