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校专任教师(不含专职学生辅导员)910人。
其中法学专业教师56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1.54%;法学以外专业(含公共课90人)教师35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46%。
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70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7.03%,硕士学位获得者14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37%。
高级岗位教师716名,其中教授32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49%;副高级393人(含副主任医师1人、副研究员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19%。
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15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7.47%;36-45岁的31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4.29%;46岁及以上43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