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12月底,我校专任教师821人。其中法学专业教师43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3.11%;法学以外专业(含公共课120人)教师38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89%。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52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3.46%;硕士学位获得者19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3.75%。高级岗位教师623名,其中教授24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21%;副教授37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68%。年龄在35岁以下的11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4.25%;36-40岁的14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8.15%;41-45岁的15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9.00%;46-50岁的18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66%; 51-55岁的9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1.94%;56-60岁的9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1.57%;61岁以上的2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2.44%。
截至2013年底,我校专任教师833人。其中法学专业教师43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2.46%;法学以外专业(含公共课)教师39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54%;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获得者54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5.07%;硕士学位获得者19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93%;高级岗位教师652名,其中教授26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57%;副教授38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70%;年龄在35岁以下的10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2.72%;36-40岁的15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8.01%;41-45岁的15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8.97%;46-50岁的16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9.93%; 51-55岁的13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21%;56-60岁的9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1.64%;61岁以上的2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