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政法大学信息公开网!
  • 索引号:cupl-04-2015-0284
  • 发布单位:学校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01-12
  • 点击数:
  • 所属分类: 人事师资
  • 关键字:
    校内中层干部任免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关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校、院(处)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北京市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后备干部的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五)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在现职岗位上做出较显著的工作实绩,并显示出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能够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五)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三、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校级后备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

1、一般应是下一级正职和正高职称者,或者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副职和副高职称者;

2、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分管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3、有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

4、身体健康。

(二)院(处)级后备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

1、院(处)级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副职和副高以上职称者,或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下一级正职和中级职称者;院(处)级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下一级正职或中级以上职称者;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分管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3、一般应有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

4、身体健康。

四、后备干部的结构

(一)校级后备干部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1:2的数量确定,一般应以4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4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

(二)院(处)级后备干部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副职1:1的数量确定,一般应以35岁至40岁的干部为主体,35岁以下的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三)后备干部队伍中,比较成熟,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五)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一般应覆盖所在院(处)的主干专业。

五、后备干部的选拔

(一)选拔后备干部,应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扩大选人视野。

(二)选拔后备干部的程序

1、校级后备干部选拔的程序

(1)民主推荐;

(2)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必要的考察,学校干部小组确定初步人选;

(3)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后备干部人选,报上级组织。

2、院(处)级后备干部选拔的程序

(1)民主推荐;

(2)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和必要的考察,学校干部小组确定初步人选。

(3)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后备干部人选。

(三)选拔后备干部要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特别是把好政治关。

(四)选拔后备干部的工作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考察一并进行。

(五)校级和院(处)级后备干部可以交叉。

六、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对于后备干部,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

(一)加强后备干部的培训教育。对后备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和科学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校级后备干部主要选送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学习深造;院(处)后备干部主要选送到学校党校、上级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学习深造;校、院(处)两级后备干部累计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根据后备干部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岗位轮换、挂职锻炼,安排与培养方向相关的重要职务,分配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组织到贫困地区或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考察、调研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实践的锻炼与考验。

(三)加强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对后备干部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综合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尤其要考察后备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的提高情况、与培养目标的距离以及原有缺点、不足的改正情况等。要特别注意考察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潜力。考察结果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使用、调整的依据。

(四)对后备干部要实行动态管理。在考察的基础上,适时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调整充实,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较高的素质和合理的结构。

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6、年龄偏大;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

(五)建立后备干部档案。校党委对后备干部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后备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简要情况表、民主推荐情况、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培养和奖惩情况等。

七、后备干部的任用

(一)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任用。

(二)提拔任用干部一般要从后备干部队伍中挑选。

(三)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与由组织批准进行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等活动。

八、后备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建立后备干部工作责任制。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对后备干部工作负有主要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负有相应责任。校党委每年要听取和研究后备干部工作一至二次。

(三)后备干部工作的综合管理和院(处)级后备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由组织部门具体负责。

九、本细则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本细则自校党委常委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