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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4-2015-0371
  • 发布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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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学校信息
  • 关键字:
    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关于学校2015年度局级以下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出访计划预申报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拟于近期向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正式申报学校教职工2015年度局级以下(不含局级)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地区出访计划。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自2015年起原则上不再受理计划外短期因公出访任务。

一、申报范围

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原则上除自费旅游、探亲、处理其他个人事务、以及按照规定公派留学人员可持用因私证照外,其余因本单位的工作需要或以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利用工作时间和本单位经费赴国(境)外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员及其出国(赴港澳)团组出访计划,均需持因公证照出访,均纳入因公出访团组申报范围。

截至3月24日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尚未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出国(境)参加学术活动审批表”校内手续、且拟出国(赴港澳)时间在2015年5月1日之后的学校教职工局级以下短期因公出访计划,均需按要求进行申报。

二、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申报及审批流程

详见我处网站http://web.cupl.edu.cn/html/gjhz/gjhz_1061/gjhz_1061.html

三、预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1.个人出访计划

填写通知所附表格1,并于3月26日16:00之前,发至oice@cupl.edu.cn,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学院+姓名+拟出访地+预申报”。

2.团组出访(团组人数在两人及以上)计划

填写通知所附表格2,并于3月27日16:00之前,发至oice@cupl.edu.cn, 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团长姓名+拟出访地+团组预申报”。

3.申报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相关要求

详见我处网站http://web.cupl.edu.cn/html/gjhz/gjhz_1061/gjhz_1061.html

四、正式申报截止时间

以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文件通知为准。

五、学校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境)qq群号:437467357

联系人: 马琳琳 张 翀

联系电话:58908081

联系地址: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 B64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