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采]中国政法大学采购项目(CUPL2025HSC053)
| 项目名称 |
中国政法大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CUPL2025HSC053 |
| 项目编号 |
CUPL2025HSC053 |
| 公告时间 |
2025/12/03 10:08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2/06 10:08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2/06 10:08 |
| 采购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采购预算 |
¥98,000.00 |
| 采购预算 |
¥98,000.00 |
| 联系人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手机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联系手机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是否需要踏勘 |
否 |
| 是否需要踏勘 |
否 |
| 踏勘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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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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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勘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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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勘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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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计划 |
卖家在交付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卖家或卖家委托的承运人及时通知采购方收货。采购方有权在接收前对产品的品种、规格、表面质量、数量进行开箱\开包检查。如发现其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采购方有权拒收。采购方拒收的,卖家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及不利后果。 |
| 供应商须知的其他事项或要求 |
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一方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毫不迟延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 15 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在此前提下,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的一方,无需为此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视查和监督,并有权根据供货方的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货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意见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发生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任何一方不同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采购内容 |
是否进口 |
是否限定品牌型号 |
| LED显示屏、配电箱、视频拼接处理器、钢结构、音频系统及配套相关设备等 |
否 |
否 |
| 采购数量 |
1 |
| 预算总价(元) |
98000 |
| 售后服务及质保期 |
免费技术培训、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免费质保3年、大活动期间免费提供技术人员保障。 |
| 技术参数要求 |
像数点间距:2mm
像素密度:250000Dots/㎡
刷新频率:≥3840Hz
面积:约11㎡ |
注: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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