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海淀区明光北里13号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政法大学海淀区明光北里13号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7层)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UPL2025F062
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海淀区明光北里13号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校内比选
预算金额:17.5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 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声明;
(8)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声明;
(9)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央国家机关2024年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第一阶段供应商征集入围的供应商。
(10)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1)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08:30至12:00,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7层2707-2710室)。
方式:电汇形式购买: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汇款底单备注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完成后,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标-选择“电汇”方式,上传交款凭证,等待审核。如需在线缴纳保证金,审核通过后可在线获取保证金虚拟账号进行缴纳。开户名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望京支行;银行账号:8110701012402674479。
注:按照上述方式不收取平台使用费。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逸夫楼1017会议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逸夫楼101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招投标及采购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中国政法大学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10-58909969
2.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7层
电子信箱:cnshzbone1@163.com
邮政编码:100000
联系人:曹鑫、侯常胜、毛允东、韩伟、侯美玲、许铖铖、李秀艳、李卫强、孙伟、高干、苏云龙、梁冰
电 话:13145412332、17615838826、13356792662、1870641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