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为贯彻执行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现就我校2016-2017年度物资采购事宜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拟公开遴选2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学校2016-2017年度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包括:审定各项技术指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公告,协调合同签订及项目验收等。
二、遴选资质
1.参选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有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4.不接受联合体。
三、遴选材料
报名参选者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机构简介,招标的时间计划及流程介绍,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
2.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招投标项目代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委托人评价意见等)。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所从事的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内招标项目代理业绩。
5.报名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6.以上材料均要求一正四副,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遴选流程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B220室(设备管理科)。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评选时间: 2016年3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评选地点: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09,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评选环节:
(1)每家参选单位限2名代表参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出席。评选开始时,各参选机构代表按报名先后顺序入场,一家机构评选结束后方能进行下一家机构的评选。
(2)参选机构代表限时发言5-8分钟,介绍公司资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团队人员素质及主要业绩,并着重阐述与中国政法大学的服务措施及承诺,可进行PPT展示。
(3)参选机构代表接受评委提问,提问结束后代表可离场,等待遴选结果公示或通知。
(4)评委打分,汇总评分结果。
7.公示公告:遴选结果将于中国政法大学校园主页上进行公示,请参选单位密切关注。我处会另行电话通知中选单位,洽商合作事宜。
五、其他要求
有关遴选未尽事宜,可直接咨询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 李老师:58909175 吴老师:58909176
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