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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3-2016-0937
  • 发布单位: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16-12-05
  • 点击数:
  • 所属分类: 财务、资产及收费
  • 关键字:
    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关于废旧设备的拍卖公告

我校拟于近日对昌平校区废旧设备(家具、电子设备)进行公开拍卖。欢迎有意竞拍者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8:30-9:30

踏勘时间:报名截止后统一组织踏勘,踏勘结束后进行拍卖

报名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B220

竞拍地址:昌平校区逸夫楼5040

保证金:现金壹万元整

联系电话:010-58909176

联 系 人:吴老师

附:公开拍卖程序及规则

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2日

公开拍卖程序及规则

 

一、报名资格审核

资产管理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凡材料不全、不符者一律不准报名。报名人数不足3人,重新组织报名。

二、组织现场踏勘

每个报名单位只能指派一名代表,报名结束后在指定地点集合,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三、确认竞买资格

已报名人员通过书面报价的方式竞争正式的竞买资格,未取得竞买资格者应有序离场,具体参照以下规则:

1、若报名人数在8人及以上,则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位确定前5名获得竞买资格,报价相同的可并列获得。

2、若报名人数不足8人,则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位确定前3名获得竞买资格,报价相同的可并列获得。

3、若排名靠前者放弃资格,则排名靠后者依次进位。

4、确定正式竞买人名单后,按本轮所报的最高价作为正式拍卖的底价。

5、竞买人应按要求现场交纳保证金,由资产管理处封存,拍卖结束后当场退还非买受人。

四、组织正式拍卖

1、拍卖开始后,资产管理处报出底价,竞买人在此基础上按整百元进行加价,直至当前最高价经资产管理处宣布3次。此时拍卖成交,确定报最高价者为买受人。

2、若拍卖开始后无竞买人在底价上加价,则“确认竞买资格”环节报出这一价格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买受人。买受人必须是唯一且报价最高者,否则应继续竞拍。

3、若买受人放弃,则按流标处理,不再退还其保证金。

4、出现他人扰乱现场秩序、拒不遵守竞拍规则、恶意竞争、无法确定买受人及其他特殊情况,资产管理处有权终止拍卖,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重新组织拍卖。

五、签订拍卖协议

买受人应与资产管理处签订拍卖协议。凡买受人成交后放弃、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协议的,没收其全部保证金,重新组织拍卖。

六、拍卖全程监督

公开拍卖全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和审计处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