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于近日对昌平校区废旧家具进行公开拍卖。欢迎有意竞拍者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8:30-9:30
踏勘时间:报名截止后统一组织踏勘,踏勘结束后进行拍卖
报名地点:昌平校区办公楼B220
竞拍地址:昌平校区逸夫楼4040
保证金:现金壹万元整
联系电话:010-58909176
联 系 人:吴老师/范老师
附:公开拍卖程序及规则
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22日
公开拍卖程序及规则
一、报名资格审核
资产管理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凡材料不全、不符者一律不准报名。报名人数不足3人,重新组织报名。
二、组织现场踏勘
每个报名单位只能指派一名代表,报名结束后在指定地点集合,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三、确认竞买资格
已报名人员通过书面报价的方式竞争正式的竞买资格,未取得竞买资格者应有序离场,具体参照以下规则:
1、若报名人数在8人及以上,则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位确定前5名获得竞买资格,报价相同的可并列获得。
2、若报名人数不足8人,则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位确定前3名获得竞买资格,报价相同的可并列获得。
3、若排名靠前者放弃资格,则排名靠后者依次进位。
4、确定正式竞买人名单后,按本轮所报的最高价作为正式拍卖的底价。
5、竞买人应按要求现场交纳保证金,由资产管理处封存,拍卖结束后当场退还非买受人。
四、组织正式拍卖
1、拍卖开始后,资产管理处报出底价,竞买人在此基础上按整百元进行加价,直至当前最高价经资产管理处宣布3次。此时拍卖成交,确定报最高价者为买受人。
2、若拍卖开始后无竞买人在底价上加价,则“确认竞买资格”环节报出这一价格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买受人。买受人必须是唯一且报价最高者,否则应继续竞拍。
3、若买受人放弃,则按流标处理,不再退还其保证金。
4、出现他人扰乱现场秩序、拒不遵守竞拍规则、恶意竞争、无法确定买受人及其他特殊情况,资产管理处有权终止拍卖,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重新组织拍卖。
五、签订拍卖协议
买受人应与资产管理处签订拍卖协议。凡买受人成交后放弃、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协议的,没收其全部保证金,重新组织拍卖。
六、拍卖全程监督
公开拍卖全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和审计处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