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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25/2022-00007
  •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 发布时间: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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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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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公布 中国 国政 政法大学 政法大 政法 大学 2022 博士 研究生 研究 复试 录取 相关 工作 通知
关于公布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我校各相关学院已完成对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现将复试录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二、网上确认

考生应于31820:0032020:00,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确认(网址:http://zfyz.cupl.edu.cn/),核实本人联系方式,上传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及其他补充材料。

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学院将根据考生确认情况安排复试。

三、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为论文写作,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命制论文题目(一个),考生应于31820:0032020:00在博士招生系统(网址:http://zfyz.cupl.edu.cn/)中查看报考专业笔试题目,并于32020:00前在系统中提交一篇个人独立撰写的论文。论文应按照学术论文写作规范进行写作,应包含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正文部分不少于5000字)、注释和参考文献等部分。

论文提交方式为在博士招生系统专业课笔试板块上传附件(一个),命名方式为考生编号+姓名+论文题目,格式为word文档。

综合面试中专家组将对考生专业课笔试论文的写作情况和内容进行考察和提问。

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我校将使用专业论文检测系统对考生专业课笔试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查,处理论文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以下情形属于违纪行为:

1.购买论文。

2.由他人代写论文。

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包括:

1)照搬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原文,或者是对不同资料来源中的原文词句进行拼接且不注明来源;

2)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述而不申明其来源,具体表现为:总体剽窃,即整体立论、构思、框架等方面的抄袭;复述他人行文、变换措辞使用他人论点和论证、呈示他人思路等;

3)转引但不予注明;

4)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或文献资料。

考生专业课笔试论文存在上述违纪行为的,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将按照考生道德品质和诚信考核不合格做不予录取处理。

四、复试报到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317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通知。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等。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准备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位者需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二)分组抽签

学院将组织考生进行随机分组抽签,确定综合面试顺序。

(三)设备及网络环境测试

抽签结束后,学院将测试考生设备、网络状态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有关资格审查、分组抽签和设备及网络环境测试的具体事宜参照我校官网《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五、综合面试

(一)综合面试内容和时间

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面试和专业课面试。时间为321日至42日,各学院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汇总如下(持续更新),请按时参加复试。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不予补复试。

法学院

民商经济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商学院

人文学院

比较法学研究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学院

中欧法学院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国际儒学院

人权研究院

证据科学研究院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数据法治研究院

小语种复试安排

(二)综合面试要求

1.诚信复试

考生要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按照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复试。

2.设备及环境布置要求

1)用于面试的设备:手机、电脑、平板等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2台);

2)流畅的、能满足视频交流的网络;

3)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明亮、整洁、安静,不逆光;

4)将用于复试的设备提前安装并注册好复试软件“腾讯会议”和备用复试软件“瞩目”。

3.考核流程

综合面试前,各学院将逐个联系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报到。

面试当天,考生应及时关注手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进入网络远程面试考场,依次进行专业课面试、外语面试等考核。

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场,不得再次进入复试考场。

4.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官网《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六、成绩组成

总成绩(100分)=外国语面试(100分)*20%+专业课笔试(100分)*30%+专业课面试(100分)*5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复试。

七、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拟录取名单按照导师名下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综合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复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后将通过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八、信息公开

各学院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会将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号、姓名、成绩以及拟录取情况。

九、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完成,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二)报考类别

如需更改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下载修改报考类别申请表。请考生于202242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将纸质申请表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报考学院,逾期不能修改报考类别。

下载地址:http://yjsy.cupl.edu.cn/info/1028/2084.htm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58908070

十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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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