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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2-2015-0614
  •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 发布时间: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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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招生考试
  • 关键字:
    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外国来华留学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2014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2011计划”。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成立于1983年,地处北京市海淀区,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生院建院以来,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在国家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在校研究生近7000人,其中硕士生近6000人,博士生超过1000人。

在 研究生培养方面,研究生院始终坚持“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注重研究生在价值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养成和培育。研究生院与 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建立博士生、硕士生挂职、实习基地,每年有大量博士生和硕士生到合作基地挂职、实习。研究生院设置“研究生创 新基金”、“优秀学位论文培育”等项目,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研究生院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每年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 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除已故钱端升等许多著名专家外,现仍活跃在研究生培养第一线的导师有江平、陈光中、张晋藩、李德顺、应松年等一大批著名学者。现全校有博士生导师近200名,硕士生导师600余名。研究生院的导师积极参与国家重点项目研究,参加国家各项立法工作和司法咨询活动。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将适应国家与社会对于高端人才的新需求,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重点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以法学教育为特色的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研究生院。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扩大规模、优化外国留学生层次结构,严格审核的原则,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审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方式。

一、招生专业

2016年共有30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53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和兼读制。

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人须持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2016年4月30日之前)之内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3.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

4.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5.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汉语交流能力,取得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及四级以上证书。

四、申请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中国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附件3)。表格应按照要求填写,并粘帖照片。

2.学位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 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5.两名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推荐信;

6.汉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其他有助于本人申请的材料。

以上材料除推荐信须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须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六、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提交申请材料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邮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2.现场递交。

提交申请材料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旧1号办公楼314室。

联系电话:8610-58908071。

七、申请费用

申请费用为800元人民币,需在提交材料时支付,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只接受以下两种支付方式:

1.将申请费用汇款至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8),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外国留学生申请费,考生姓名”;

2.将申请费用现金交至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研究生院办公楼314室。

八、面试

2016年5月上旬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相关事项。

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详见附件2。

九、录取

1.录取名单于2016年5月下旬公布。

2.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由学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于2016年6月下旬寄发。

十、入学时间

2016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十一、学费与奖学金

1.学费

学校2016年外国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待定。具体收费标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交纳学费时须使用人民币)

学校2015年外国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作为参考: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33000元人民币;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9000元人民币;

中欧法学院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详细收费标准见中欧法学招生说明。 中欧法学院的网址:www.cesl.edu.cn

2.奖学金

奖学金申请办法详见学校国际教育学院有关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号码:(0086-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0086-10)58908074

中国政法大学网址:http://www.cupl.edu.cn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cupl.edu.cn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