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海南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采用联合培养的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所在 学院 | 一级学科 | 海南大学导师 | 中国政法 大学导师 | 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考试科目 |
法学院 | 法学 (030100) | 王洪宇 | 卞建林 | 诉讼法学 | 1 | 见《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张丽娜 | 孔庆江 | 国际法学 | 1 | |||
阎二鹏 | 王志远 | 刑法学 | 1 | |||
常 健 | 李曙光 | 自由贸易港法学 | 1 |
三、招生方式
2019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两种方式。具体报考条件、报名、考试和录取办法请查阅相关网页:
1.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www.hainanu.edu.cn/stm/zy_yjs/2019426/10536011.shtml
2.海南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https://www.hainanu.edu.cn/stm/zy_yjs/2019426/10536013.shtml
3.海南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招生计划和导师信息
https://www.hainanu.edu.cn/stm/zy_yjs/201952/10536569.shtml
四、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及奖助体系
海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采用双导师制,课程学习主要在海南大学进行,学术研究地点根据导师实际需要在海南大学或中国政法大学进行。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参照海南大学《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https://www.hainanu.edu.cn/stm/zy_yjs/2017112/10471222.shtml 。
五、其他
1.考生可直接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了解有关报考专业、导师的详细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
2.本招生简章作为《海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补充。
3.未尽事宜参照海南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协议进行。
4.联系方式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70228 电话:0898-66251735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8;电话:010-58908070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