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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2-2015-0341
  • 发布单位:学校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5-03-05
  • 点击数:
  • 所属分类: 招生考试
  • 关键字:
    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关于自主招生报名的通知(附常见问题答疑)

各位考生: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3-5

【常见问题答疑】(持续更新中)

1.在哪里下载各种附件?

答:请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里进行下载。

2.理工类考生能报考哪些专业,文史类考生能报考哪些专业?

答:报名系统会根据所填科类自动筛选文理科专业,报名时考生仅能填选个人所在科类招生的专业。

3. 如何在系统内选择专业?

答:按照简章规定的签约原则,“应用型卓越项目”按照不超过计划数200%的比例单独划定入选线,入选线内排名前30名的考生获得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资格,在入选线内的其他考生获得入选 “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考生在勾选“应用型卓越项目”时,必须勾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和其他一个可选专业,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在先。签约后,获得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资格的考生,可以放弃本类入选资格,选择入选“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获得入选“应用型卓越项目”其他专业资格的考生可以选择放弃入选资格,但不能递补入选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资格。报名“涉外型卓越项目”的考生,仅勾选法学(涉外法学人才培养实验班)。

4.中国政法大学限制考生同时报考几所学校?

答:3所。

5.有的学科或学业水平测试(会考)还没考怎么办?

答:仅填写已经参加考试的成绩。

6.中学推荐意见、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推荐意见如何报送?

答:中学推荐意见、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推荐意见,由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直接提供。这些推荐意见不需在系统内上传。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中学推荐表》、《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社会团体推荐表》或《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家个人推荐表》,参照考生邮寄材料的形式、时间要求,单独寄送,函件封面注明“推荐意见”。

7.报名系统内的“综合信息”一项中,“高中期间参与过的社会活动”、“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如何填写?

答:报考中国政法大学时,请将上述材料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的要求整理、寄送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