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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2-2021-009
  • 发布单位: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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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招生考试
  • 关键字:
    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21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专业为法学和工商管理。学制为两年。报名法学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含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报名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本科期间(含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所获学位的专业不能是工商管理专业、国际商务专业。

二、招生对象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招生对象是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须在本科阶段在校表现良好且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与录取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报名。各学院应在6月18日前将学院汇总表统一交至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昌平校区办公楼A403)。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免试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以报名考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择优录取。

四、入校管理

1.报到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即向本科招生办传真请假条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经本科招生办公室同意且收到电话回复的请假序列号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4.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不含住宿费)。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