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年,是继续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执行的重要年。2015年学校党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常态,积极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推进现代治理,着力立德树人,切实提高质量,凝聚力量,真抓实干,致力于推动学校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和法治化发展进程。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从严治党
1.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围绕“依法治国”的主题,继续将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向深入,切实推进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以理论中心组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材料,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学校改革、推动事业发展、化解干群矛盾、维护校园稳定的能力;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做好领导干部轮训工作。(高浣月、胡明副书记负责,组织部、宣传部具体落实)
2.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工作。根据中央部署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制定《一体化严治党建计划》、《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实施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胡明副书记负责,组织部具体落实)
3.切实抓好宣传思想工作。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为实现学校综合改革目标提供思想保障;落实宣传思想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宣传部牵头协调、有关部处和学院共同参与的宣传思想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不断规范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建立健全以党政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咨询教师为主体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融入教学育人全过程,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浣月副书记负责,宣传部具体落实)
4.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深入落实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工作安排;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工作;继续督促落实好各级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措施,将整改落实工作同转变职能、加快内部管理改革相结合,规范管理行为,增强执行力。(胡明副书记负责,组织部具体落实)
5.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干部的分层分类培训,并继续推进实施“干部海外提升计划”;严格干部选拔任用,重点做好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换届工作。(胡明副书记负责,组织部具体落实)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组织政治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实施教工党支部专项建设工程,用3-5年时间基本实现教工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活动常态化、作用凸显化;深入实施学生党员先锋工程;根据中央发展党员工作新《细则》要求,对党校培训体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全面推进。(胡明副书记负责,组织部具体落实)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针对群众举报的涉及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的政治纪律以及严重腐败的案件,迅速查办,经得起历史考验;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科研经费使用、基建修缮、物资(设备)采购、招生招标、校企经营等方面执法执纪的情况;根据上级要求,认真修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办法,招生招标和基建修缮等方面的监督规定;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胡明副书记负责,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具体落实)
二、将2015年确立为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年”,以综合改革的方式推动各项事业整体发展
8.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进一步优化《中国政法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并公布实施;成立学校推进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质开展工作;召开全校性推进综合改革动员大会,解读方案具体内容,确定部署推进综合改革的年度具体任务,与全体师生形成改革共识;以评价制度完善和校院二级管理改革为突破口,重塑奖惩机制,健全动力压力机制,明确二级单位自主办学的责、权、利,调动校内各类人员和各二级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人心,激发活力,树风正气;将学校方案任务逐项分解,交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学院、研究院制定具体改革方案,成熟一个推行一个;定期召开会议,检查跟进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确保学校方案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有效推动事业发展。(马怀德、李树忠副校长负责,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学校办公室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研究院具体落实)
三、落实龙头牵引理念,稳步推进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工作
9.继续促进学科均衡协调发展。推动法学学科资源整合工作,筹建法学学科学术委员会;着手建立法学学科与法学以外学科的协调发展机制,完善法学以外学科扶持政策。(马怀德副校长负责,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具体落实)
10.科学制定学校发展“十三五”规划。完成学校“十二五”规划的终期检查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精心组织安排,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注重对国内外高等教育形势和发展规律的研究,使规划内容具备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规划对学校工作宏观指导、统筹推进的作用。(马怀德副校长负责,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具体落实)
四、巩固深化,提升质量,持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11.大力加强专业建设。以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为背景,着力推进社会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等专业的特色化建设;做好翻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新专业建设;组织开展各专业的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质量标准。(张桂林副校长负责,教务处具体落实)
12.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实现与法大特色培养模式的无缝对接;强化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优化生源结构;在校内法学二年级学生中选拔建立“西班牙语法学人才实验班”;推动中外联合培养本科生拓展到法学以外专业;争取更多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资助本科生的项目和名额,交流交换学习类型逐步实现“交流交换学习”和“海外实习实践”并重;探索人才培养中公益教育的形式和机制;总结完善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张桂林副校长负责,教务处具体落实)
13.优化通识教育体系机制。探索建立具有法大特色的通识核心课程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通识主干课建设,增加通识主干课门数;依托“校长推荐书目”,完成经典名著导读课程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共课改革工作。(张桂林副校长负责,教务处具体落实)
14.强化优化实践教学。以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为契机,强化“同步教学模式”建设,进一步理顺机制,扩展规模,加强沟通,满足实践教学需求;建设“同步教学”第二批课程和“同步教学”教材;扩大实验教学中心的全国性示范作用,办好全国和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加强法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升级法学实验教学系统。(张桂林副校长负责,教务处具体落实)
15.加强教学及其管理运行基础建设。启动法学以外专业教材建设和通识主干课程系列教科书建设工作;完善“中国政法大学教材样本库”建设;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鼓励英语等法学以外专业积极建设视频教材、电子教材;着力建设“法大微课”;建设1-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进三学期改革,形成具有完整性、体系化的三学期制,逐步开展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建设好国际小学期;全面升级综合教务系统,实现7500人同时在线的能力;建立毕业年级特别选课机制,完善网上借教室系统;实现学籍数据校内实时共享,优化特殊类型学生学籍管理。(张桂林副校长负责,教务处具体落实)
16.切实加强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启动“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建立和资助一批跨学院、跨学科专业的教学创新团队;做好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成果的平台展示和推广应用工作,完成法大精品教改成果汇编;修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和超工作量奖励办法;继续试行项目研究型专项督导和日常督导相结合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机制;着手准备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张桂林副校长负责,教务处具体落实)
17.改革完善研究生招生制度。总结经验,完善规范,2016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审核制”;调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探讨在复试考核中增加心理测试和能力测试相关内容;积极争取法律硕士招生自主权。(朱勇副校长负责,研究生院具体落实)
18.大力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做好研究生精品课程、特色课程、精品教材的建设;做好第一期研究生课程大纲的编辑整理工作并筹备出版,以及第二期研究生课程大纲的续编工作。(朱勇副校长负责,研究生院具体落实)
19.多措并举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法学学科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规章制度,筹备对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评估;做好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合格评估工作;完善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制度,推进实施导师岗位制;做好第二届“中华法学硕博英才奖”评审组织工作;继续做好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建设工作。(朱勇副校长负责,研究生院具体落实)
20.着力提升体育工作和学生健康水平。加强大众体育平台和机制建设,扩大学校体育人口,激励在校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推进落实高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实施,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年度报告制度。(冯世勇副书记、副校长负责,体育教学部具体落实)
21.整顿规范发展开放办学项目。继续整顿开放教育秩序,规范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水平考试辅导班;大力发展高端培训项目和网络教育,扩大开放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朱勇、马怀德副校长负责,研究生院、开放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关学院具体落实)
五、积极推动管理革新 ,全面提升科研质效
22.着力推动科研管理改革。探索启动科研成果评价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科研绩效和奖励改革,修订相关制度,编制新《学校科研管理典》,修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张保生副校长负责,科研处具体落实)
23.继续推动“2011计划”建设。有效推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及其他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工作, 开展新一轮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论证工作。(张保生副校长负责,科研处具体落实)
24.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学院分委员会的换届工作。根据新的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做好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院级学术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切实落实教授治学。(张保生副校长、朱勇副校长负责,科研处、研究生院具体落实)
25.重点突出做好科研有关工作。组织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及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工作;加强建设管理,提升重点研究基地在基础研究和对策研究中的贡献度;启动新型研究机构组建工作。(张保生副校长负责,科研处具体落实)
六、主动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6.大力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理论研究。组织力量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理论、法治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力争出理论、出思想、出观点、出成果;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法大“智库”团队管理力度,提升《法大智库建议》编辑质量。(张保生副校长负责,科研处、相关学院、研究院具体落实)
27.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结合法治中国建设的需要,着力加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建设,改进实践教学,积极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营造优良、宽松环境,使法学教师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加强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健全学校与政法部门、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加强法学教育教学研究。(朱勇、张桂林、李树忠副校长负责,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具体落实)
28.全面推行学校工作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学治校,追求良法善治。继续开展学校规章制度的清理、调整完善工作,编撰新的《学校制度汇编》;面向全校师生开展法治教育,为非法学学科专业学生开设法学通识课,树立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营造校园法治文化环境;加强规章制度执行,严格实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切实提升法治化水平;加强对学校出台的规章制度、对外签署的协议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李树忠副校长负责,学校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具体落实)
七、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9.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学校《师德建设标准》,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师管理各项工作;完成教师考核办法与岗位聘任办法修订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代表作评价制度;加强调研,建立奖惩机制,提高院部、学科对优秀人才引进的积极性。(李树忠副校长负责,人事处具体落实)
30.切实加强青年教师扶持培养。制定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建立青年教师听课制度、导师制度,严格新入校青年教师第一个聘期的考核制度;做好本年度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人员遴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中青年骨干教师、领军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落实好青年教师海外提升计划,实施派出教师归国讲堂讲座计划;抓好新入校教师的岗位培训工作。(李树忠副校长负责,人事处具体落实)
八、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31.切实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工作。准确把握思想特点,因势引领大学生深入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和内容建设,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继续打造学工、团学宣传精品项目,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实践工作;加强研究生思想工作;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作用,坚定大学生的“三个自信”。(冯世勇副书记、副校长负责,学生处、校团委具体落实)
32.积极探索“三个课堂”教育紧密结合的工作模式。整合校园公益服务资源,打造具有法科专业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公益服务品牌项目;将普法进课堂、进社区、假期远程普法等实地普法活动与网络法律援助、普法微宣传等线上普法活动相结合,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法律援助活动;做好基层班团组织的宣传、引导工作,发挥党团员先锋示范作用。(冯世勇副书记、副校长负责,校团委具体落实)
33.加强学风和诚信建设。以学校引导、学生自愿的形式,推出第二批学习圈组织,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性推广价值的学习圈组织;加大对学术不端及考试作弊的查处力度,加强尊师尚学、诚信缴费、诚信还贷、诚信就业措施的执行。(冯世勇副书记、副校长负责,学生处具体落实)
34.加强大学生事务管理。积极落实教育部“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和“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调动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心理委员的积极性,恢复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课;成立学业辅导中心;不断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好学生军训工作;提倡勤俭节约,引导社会实践;以职业化、专业化为导向,不断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水平;筹备好第七届亚太大专华语辩论公开赛、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参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活动。(冯世勇副书记、副校长负责,学生处、校团委具体落实)
35.加强就业和创业工作。加强大学生在校期间全程就业创业引导和指导;继续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引导和鼓励学生到基层就业,鼓励更多学生参军入伍,推动实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做好《2015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编制及反馈工作。(冯世勇副书记、副校长负责,学生处具体落实)
九、严格管理,拓展合作,深化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
36.严格控制管理相关外事活动。严控因公出国(境),落实因公出访团组信息的行前公示和出访成果共享;切实加强国际会议、涉外讲座、使领馆活动的审批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港澳台尤其是对港工作力度,增强与港地区的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学生交换。(朱勇副校长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具体落实)
37.大力争取外事合作资源和平台。积极争取上级单位的外事资源,配合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青年教师海外提升计划”、“富布赖特研究学者与博士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项目”项目;申请建立汉语国际推广基地、针对外国学生的汉语本科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项目;利用已加入的欧亚太平洋大学联盟、全球法学院联盟等国际教育组织,探索创建学校海外教育机构。(朱勇副校长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具体落实)
38.持续推动项目合作扩大学校影响。继续做好孔子学院建设,成立第三所孔子学院;深入推进中欧法学院各项工作;协助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继续拓展境外合作层次和水平;完善学校英文网站。(朱勇副校长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研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中欧法学院具体落实)
十、内抓管理执行,外促合作共赢,提升行政效能和办学活力
39.切实提高抓落实的行动力和执行力。充分发挥督办职能,将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学校党委行政决议重大事项以及领导最关心和群众最关注的重要决策作为落实的重中之重,打通“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破除“中梗阻”,推动决策落实,政策落地,扎实推进学校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李树忠副校长负责,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
40.不断提升行政工作服务效能。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整改成果;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慵懒散现象;持续推进行政流程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精细化建设;继续提高办文办会水平,精简数量,提高质量;加强信息调研,主动服务大局,当好参谋助手;厉行勤俭节约,搞好会务接待和协调服务;创新工作载体,实现信息主动及时公开;以综合投诉中心制度机制完善为契机,畅通师生权益表达维护渠道;提升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钱端升纪念馆筹建工作。(李树忠副校长负责,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
41.优化改进人事管理工作。制定管理人员培训办法,修订管理人员考核办法,提升管理队伍素质;依据上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养老保险等改革措施,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取消编制外人员人才派遣管理方式,规范相应聘任管理工作;以电子化、网络化为目标,完善人事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李树忠副校长负责,人事处具体落实)
42.大力推动国内合作。年内促成与5家以上省市政府及著名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召开第二届校董会第二次会议和基金会理事会;积极推动校董会和教育基金会发展,力争筹融资额持续稳定增长。(马怀德副校长负责,国内合作处具体落实)
43.切实加强校友会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友活动,积极鼓励支持各地各院校友会开展校友工作,争取年内筹备成立新疆校友会等数个地方校友会。(马怀德副校长负责,校友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
44.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财务运行。认真做好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规范校内经济活动,确定切实可行的经济指标;依据国家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典》;推进实施公务卡制度;建立起有效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完善新会计科目体系,做好新会计制度下的账务梳理工作;积极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审计、检查、巡视等工作。(张桂林副校长负责,财务处具体落实)
45.不断提高审计效益。稳步推进财务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审计;继续做好对大中型基建工程的全程跟踪审计,降低成本;修订《校内单位工程预算编制和取费标准规定》;做好第二批任职届满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继续开展对二级财务的监督审计,提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加强审计成果转化利用,提升审计监督力度。(胡明副书记负责,审计处具体落实)
十一、关注民生,加大投入,不断增强基础保障服务能力
46.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完善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加强硬件建设,同时加大开展深度运用和服务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中的应用,加快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满足不断发展的学校实际需求;整合学校信息化资源,与各部门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探索协同建设机制,实现更大程度的数据互联共享;完成老旧交换设备的更新改造;搭建学校总的VPN设备,完善OA系统建设;及时更新系统数据信息,做好学工系统与教务、研究生等系统的数据共享和功能对接,维护好学生的基础信息数据;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安全工作。(副校级干部时建中负责,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具体落实)
47.继续推进图书馆工作。积极探索服务于学科建设的图书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嵌入式服务;建立“图书馆学风指数”,向相关部门推送读者利用图书馆情况;加强学生阅读指导,编制推荐书目、导读书目,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强化学生信息素养教育,提高资源利用率;局部调整中文图书的复本;建立相对灵活的典藏制度;法渊阁启用大借阅服务模式;积极开展馆际互借、文献传递工作,加强对外交流。(副校级干部时建中负责,图书馆具体落实)
48.认真做好资产、后勤、基建工作。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健全校产管理制度;稳步推进人户分离房产证注销后续工作,力争完成学生宿舍空调安装工作;上线新版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改进招投标制度,逐步实现管、办、评分离;深化后勤改革,做好实体负责人换届聘任工作;全面推进后勤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启动建设后勤服务手机微信平台;全力完成26大项年度维修改造项目;完成学院路校区食堂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制定实施昌平校区北区整体建设规划方案;优质、高效完成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建设等4项工程;切实做好竣工项目交接工作。(徐扬副校长负责,资产管理处、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基建处具体落实)
49.强化出版社工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狠抓图书生产业务流程管理和三审三校管理;强化竞争意识,加强作者队伍建设;优化图书品种结构,强化品牌建设;继续打造精品教材和学术精品图书,开发新品种和新选题;加强图书数字出版工作;发挥出版社信息中心功能,拓展增值服务市场。(副校级干部时建中负责,出版社具体落实)
十二、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坚持民主办学,促进校园和谐
50.营造特色校园文化氛围。培育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学校传统和办学特色的校园文化成果和品牌活动;进一步完善两校区文化景观建设;修改并完善学校VI系统;做好校园文化系列丛书编纂工作;以舆论阵地建设为抓手,全面改版新闻网,打造学校新闻数据库;深度开发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功能,构建学校立体化宣传格局。(高浣月副书记负责,宣传部具体落实)
51.切实发挥统战工作职能。深化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引导,巩固政治基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考察工作;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搞好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开展“心桥工程”,积极搭建党外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参与建设的平台;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和港、澳、台、侨、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合作,支持、协助民进中央与学校共建雷洁琼纪念馆等统战工作任务的完成。(高浣月副书记负责,统战部具体落实)
52.尊老敬老,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工作。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严格落实老同志政治和生活待遇;挖掘资源,为老同志提供更多服务;抓好离退休活动中心工作,办好老年大学。(高浣月副书记负责,离退休工作处具体落实)
53.落实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好2014年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定,修订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办法》;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学校重大改革和利益分配制度等交由教代会审议;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做好二级教代会工作。(冯世勇副书记、副校长负责,校工会具体落实)
54.巩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综合防控,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学生宿舍、校园公共场所安全创建工程;全面更新昌平校区校园监控系统;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消除安全隐患;针对不同时段、不同类型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胡明副书记负责,保卫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