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学术事务发展的实际,积极发挥教授治学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评价、学风建设等事项上,公平、公开、公正地履行职责,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完成了第十届学术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学校学术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届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和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6年至2020年,校学术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
1.2016年3月,校学术委员会审议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通报和审议了“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建设方案”。
2.2016年7月,校学术委员会对教务处提请的设置法治信息管理新专业的请求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同意设置法治信息管理专业。
3.2016年10月,校学术委员会讨论了2016年1月至9月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了如何确立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等多项议题;审议了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及增设专职秘书岗的请示。
4. 2017年6月,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就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院级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工作报告
5. 2017年12月,校学术委员会对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建设方案、2018年“双一流”建设经费实施方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一流科研竞争力建设方案等多项议题进行了讨论。
6.2018年3月,校学术委员听取人事处关于我校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汇报;听取人事处关于端升讲座教授聘任办法的汇报;听取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关于“双一流”建设情况和2018年经费分配使用情况的汇报;听取科研处关于建议修订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汇报。
7.2018年11月,校学术委员会增补校党委书记胡明教授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本届运行情况及委员履职情况;同意纪检监察学更名为国家监察学;同意撤销公共政策量化分析交叉学科博士点,撤销财政学等2项目录内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意设置政治经济学等3项目录内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置创新经济学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置商业大数据分析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点。
审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审定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支持计划的相关条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的通知》(法大发[2018]135号)的规定,拟入选人员共计有51人。
8.2019年4月,第十届校学术委员会2019年度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对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和教务处提交的我校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新增本科专业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同意设置法律职业伦理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同意设置法语、西班牙语、信息与计算科学3个本科专业。
9.2019年5月,第十届校学术委员会对教务处提请的关于确定中国政法大学在试点省份选考科目报告要求(3+1+2模式)的请示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同意中国政法大学试点省份选考科目报告要求(3+1+2模式)。
10.2019年7月,第十届校学术委员会对教务处提请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请示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同意设置法律英语专业。
11.2020年12月,召开通讯评审会议,对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提交的关于目录外二级学科“网络法学”升级更名为“数据法学”的的请示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同意将“网络法学”升级更名为“数据法学并予以设置。
二、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一)学科建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6年至2020年,学科建设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
1.2016年12月,学科建设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建设行动计划》进行审议。各位委员围绕“双一流”建设行动计划展开讨论,从治理结构改革到学科资源整合、从重点任务确定到具体细节优化、从分类指导建设到动态标准体系构建,均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大家普遍认为推进“双一流”建设非常紧迫,对学校的未来发展非常重要,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关乎学校的发展前途和命运。
2.2018年5月,会议对我校第二批交叉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了终期检查验收并对我校2018年申报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了遴选评审。
3. 2018年6月,学科建设委员会依《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规程》进行增补,组织通讯评议,原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陈明生、陆小华、郭伟和三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补选胡继晔、马皑、姚泽金三人为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
4. 2019年4月,学科建设委员会进行通讯会议,会议上对法律职业伦理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进行评议并且同意设置法律职业伦理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
5. 2019年11月,学科建设委员会对国别与区域研究、党的建设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进行评议,同时,对2019年申报的校级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建设项目进行遴选评审。
6. 2020年12月,学科建设委员会就是否同意将“网络法学”更名为“数据法学”进行通讯评审,共收到11位委员的匿名投票。通过通讯评审,学科建设委员会做出同意目录外二级学科“网络法学”更名为“数据法学”的决定,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二)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6年至2020年,学科建设委员会共召开20次会议。
1.2016年6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新增专业、评选教学相关奖项、审议《中国政法大学学科竞赛分类目录》及《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推免实践成果认定目录》等。通过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建设报告和培养方案的审议,投票通过该专业的建设申请,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资料审查、评审答辩、评选出“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候选人3名;评选产生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评选产生2015—2016学年度优秀教学奖其中教学特别奖9名、教学优秀奖43名,优秀教学集体5个;经过各学院负责代表陈述和答辩,委员们评审和表决了新一批“中国政法大学学科竞赛分类目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推免实践成果认定目录”等。
2.2016年12月,审议通过2016校级教改立项名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办法》、《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毕业设计(创业类)支持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听取教务处通报本科生试卷与毕业论文审查情况。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16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了前期专家通讯评审,并将通讯评审得出的优秀项目在委员会会议中进行审议,经会议讨论后,最终表决通过2016年校级教改立项名单,共计22个项目。
为迎接2017年4月教育部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教务处开启针对2016年毕业论文以及春季试卷整体情况的审查工作。在本科教指委工作会议上,教务处负责人卢春龙对具体审查工作进行讲解和汇报,相关教学院部的负责人列席了这一阶段的会议。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要求各学院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从而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完成试卷和论文审查工作,顺利迎接明年的教学评估工作。
3.2017年7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对评审2017年度校级教改立项名单、评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新增项目、评选2016—2017学年优秀教学奖及审议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情况。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17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了前期专家通讯评审,并将通讯评审得出的优秀项目在委员会会议中进行审议。经会议讨论后,最终表决通过2017年校级教改立项名单,共计22个项目。
评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新增目录。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5个申请纳入《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的竞赛项目进行审议,最终确定将“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比赛”纳入《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认定目录》,认定级别为国际级比赛。
评选2016—2017学年度校教学优秀奖、教学特别奖以及优秀教学集体奖获奖名单。学院上报优秀教学特别奖候选人12人、教学集体奖候选单位9个、优秀教学奖候选人49个,共评选出优秀教学特别奖9人、教学集体奖5个、优秀教学奖40个。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包括4个新专业在内的29个本科生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情况。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法治信息管理方向)、金融工程专业、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汉语言专业四个新专业的培养方案需根据教指委的意见重新修订;经济学、法学六年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哲学、国际政治四个专业附条件通过,需根据教指委委员意见进行修改。同时,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也对通识课程学分、培养方案制定标准等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在切实履行上述相关职能的同时,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也发挥积极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多次参与课堂教学的听课工作;积极参与全校本科教学工作会;多人多次列席教学相关工作会,如教学督导工作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调研会等,并提出了很多积极意见。
4. 2018年1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别对2018年度、2019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进行审议,项目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各院部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流程,经会议讨论后,最终表决通过2018年校级教改立项名单共计20个项目,2019年22个项目。
5. 2018年6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17—2018学年“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进行通讯评审初评。“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学院共推荐7名预备人选,经初评产生3名候选人;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全校共推荐教学名师奖6名、青年教学名师奖6名。经通讯评审产生教学名师奖预备候选人3名、青年教学名师奖预备候选人2名。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进行终评。
6. 2018年6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了少数民族预科班培养方案,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和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通报《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推免)认定目录》项目变化、2019级培养方案修订标准和2017年及以前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情况。经会议讨论决定,评选出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含教学特别奖、教学优秀奖及优秀教学集体奖)和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还听取了2017年及以前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情况。
7. 2019年1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和评选国家级、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启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工作。会议上评选出7个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国家级项目,1个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北京市项目。
8. 2019年1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了《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外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2019级开始适用)》,为切实提高学生的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实施面向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的公共外语教学改革。会议上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外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2019级开始适用)》。
9.2019年9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9〕14号),对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进行了初选。
10. 2019年9月,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2019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名单,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会议上审议表决推荐一般项目3个,重点项目1个。
11. 2019年11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和“优质本科教材课件”,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和“优质本科教材课件”建设的通知》(京教函〔2019〕512号)的要求,遴选建设一批能够体现我校高等教育优势特色的优质课程和教材课件。
12. 2019年11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2019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与“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进行遴选推荐工作。会议上评选出拟推荐“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候选团队和“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
13.2019年12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会议上评审了我校拟推荐的2019年国家级一流课程,评选出拟推荐申报的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14.2020年1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了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并组织校内各院部所进行申报,申报项目内容涉及专业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教学信息化改革、政治理论课程建设、虚拟课程建设等,为我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与2019—2020学年第五次会议对相关材料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本年度教改项目立项22项。
15.2020年6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2020年“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与“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并评选出拟推荐“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候选团队和“北京高校优秀本科教学管理人员”候选人。
16.2020年6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2020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报名单。根据北京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160号),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2019—2020学年第七次会议审议表决推荐一般项目3个,重点项目1个,重大项目1个。
17.2020年7月, 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2020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和“优质本科教材课件”。并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和“优质本科教材课件”建设的通知》(京教函〔2020〕179号)相关要求,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2019—2020学年第九次会议评选出拟申报为“北京市高校优质本科课程”项目共4项,“北京市高校优质本科教材”项目共4项。
18.2020年10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评审2020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北京市一流专业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与遴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444号),学校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相关工作。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1学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各本科专业的相关材料,最终评选出7个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国家级项目,3个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北京市项目。
19.2020年10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和认定2019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根据学校课程建设需要,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进行认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1学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需认定课程的相关材料,会议决议认定2019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共29门,其中线上一流本科课程25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4门。
20.2020年10月,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中国政法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贯彻本科课程建设“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要求,建设一批法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的遴选及建设工作。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1学年第二次会议评审了参评课程相关材料,评选出2020年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及虚拟仿真实验课程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三)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6年至2020年,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召开19次会议。
1.2016年5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新修订的培养方案。本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各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审议并通过《关于博士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补充规定》。
2.2016年7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 2016年第二次会议,评审研究生精品课程和研究生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会议通过无记名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了15门课程为2016年研究生精品课程,39项项目为学校研究生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3.2016年9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三次会议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会,研讨公共管理硕士和在职博士学制等。与会委员对公共管理硕士及在职博士的学制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进一步了解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工作。
因部分研指委委员职务变动,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根据《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规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对部分委员进行调整,情况如下:免除李景华、宋朝龙、杜新丽、解志勇的研指委委员职务,增补刘纪鹏、邰丽华、袁钢、霍政欣为研指委委员。
4.2017年3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在学院路校区召开, 会上,研指委委员们听取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建设报告》,对法学研究生课程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培养方案补充意见。
5. 2017年6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在学院路校区举行。会议审议了2017年研究生精品课程、研究生教改立项拟资助项目及研究生核心期刊认定建议。会上,研究生院负责人介绍本学期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研究生精品课程、研究生教改立项拟资助项目;审议商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等部分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审议研究生核心期刊认定建议。
6.2017年10月,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会暨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年第3次会议在我校学院路校区召开。会上审议通过《法学以外学科校内核心期刊(候选)建议名单》,原则通过《关于留学研究生执行培养方案的补充规定》《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研指委委员们还听取了《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等相关情况的通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7. 2017年11月,通过邮件向研指委征求意见,研究生院向研指委发送了邮件,对以下事项征求意见:马克思主义学院增补的《毛泽东思想研究》是否列入“法学以外学科校内核心期刊建议名单”;《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的补充规定(适用于外国留学博士研究生)》关于外国留学博士生论文发表期刊及数量的规定修改;留学生(英文授课)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说明。
8.2018年3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学科选课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审议通过研究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认定为核心期刊的期限问题;会议还通报了跨学科课程开设情况及暑期研究生国际课程开设初步方案。
9.2018年6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上,研究生院通报了本学期各项工作基本情况,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总结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情况,讨论了研究生培养的相关工作。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认定为核心期刊的建议,讨论了《形势与政策》课程作为限选课纳入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讨论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程作为限选课纳入部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讨论了法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等培养方案修订的建议,讨论了研究生学籍清理及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预警的情况。
10.2018年6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在“三报一刊”等发表理论文章视为核心期刊论文的建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会议还通报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开展开学专题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举办“中美贸易摩擦辨析”专题教学报告的意见。
11. 2019年1月,会议听取了《中国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行动方案》《研究生培养方案改革相关意见》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建设报告。进一步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行动方案》《研究生培养方案改革相关意见》。
12. 2019年3月,会议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基本要求》《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和《中国政治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进行了深入讨论。审议通过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外国语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提交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MTI 专业硕士培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外语免修免考条件及核心期刊署名解释等议题。
13. 2019年6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了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等事项。会议上通报了校研指委主任调整、2019年度研究生优秀导师评选、研究生导师培训方案、研究生院目标责任制方案、2019年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近期招生工作、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2019年研究生精品课程、跨学科课程、教改项目和跨学科项目评审情况。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9年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欧法学院有关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请示》、《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4. 2019年7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题审议了新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会议中专题审议6月18日会议后修订的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15. 2019年10月,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分别通报了本学期开学以来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宣读了通报批评以及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和新学期一个月来的研究生教学总体情况。研指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合作举办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诉讼法学专业监察法学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国政法大学关于来华留学研究生修读公共学位课和补修课的若干规定》《关于博士研究生核心期刊论文替代的补充规定》一系列文件;讨论了《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行动计划》。各培养单位就学期初研究生教学情况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发言。与会人员围绕本学期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
16. 2020年4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了《关于 2020 届研究生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审查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研究生实践实习的替代方案》《关于部分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和认定问题》。听取了 2020年夏季来华留学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申请毕业情况和研究生思想动态情况。与会委员围绕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届研究生疫情防控期间毕业审查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研究生实践实习的替代方案》《关于部分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和认定问题》。
17.2020年7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中若干问题的请示》;审议应用型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稿和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修订稿;评选2020年研究生精品课程、跨学科课程、教改立项、跨学科立项、产学研立项项目;审议“人权研究院关于推荐《人权研究》学术期刊列入校内核心期刊的请示”; 审议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培养方案新增两门专业选修课和人文学院专门史专业、外国语学院德语语言文学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申请;听取研究生思想动态情况。各通过审议事项;其中,人权研究院议题研指委本次会议不做决定,纳入学校整体改革时考虑。
18. 2020年10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建设与管理办法》,并通过审议事项;审议《关于试用“学位论文管理与写作系统”的请示》,并通过审议事项;听取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要求的调研简况。
19. 2020年12月,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题审议《中国政法大学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审议事项。
(四)教师聘任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6年至2020年,教师聘任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
1.2016年1月,教师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中青年优秀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初选人员进行复审。经过候选人陈述、专家民主评议、表决投票(先差额,后等额)三个环节,产生了最终入选计划的人员。其中A层次人才遴选出5 人,B层次人才遴选出10人。
此外,会议对《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的修订工作进行征求意见。重点对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讨论,以期更好完善岗位聘任及教师考核办法修订,使之更科学、更符合我校教师队伍具体情况,为新时期构建符合我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律的新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2016年6月,教师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修订稿,教务、科研、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对修订稿进行了介绍。经过认真讨论分析,参会委员全票通过该修订稿。
3.2016年11月,教师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 2016年度校专家组通过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人员进行评审,重点根据学校聘任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对晋职晋级人员进行评审,在全面考察应聘教师的道德表现、职业素养、工作业绩、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产生评议结果。包括对校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教授二三级岗位、正常晋升教授四级岗位、破格晋升教授四级岗位和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晋职人员进行审定。除此以外,还对教学科研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人员、十级岗位人员以及晋级人员进行了通报。
4. 2017年6月,在昌平校区召开了教师聘任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对2016—2017学年度“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及“优秀教师”进行了评选。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法大发[2016]55号文件规定,人事处及时在校园网发布通知并组织各二级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在严格审核申报人提交材料基础上,经过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初评、专家组复评,外国语学院李立被评选为励道奖获得者。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教师聘任委员会对参评的13人进行评选。朱利江、吕芳、费安玲、张秀华、王贞会5人获得优秀教师称号。
5.2017年12月,在昌平校区召开了教师聘任委员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对 2017年度校专家组通过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人员进行评审。重点根据学校聘任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对晋职晋级人员进行评审,在全面考察应聘教师的道德表现、职业素养、工作业绩、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产生评议结果。包括对校专家组评审通过正常晋升教授四级岗位、破格晋升教授四级岗位和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晋职人员进行审定。除此以外,还对教学科研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人员、十级岗位人员以及晋级人员进行了通报。
6. 2018年6月,召开了2017—2018学年度“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及“优秀教师”评审会。评审会的组成人员主要为教师聘任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评审会根据学校“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及“优秀教师”相关文件的评审规定以及申报情况和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初审结果,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在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职业素养、教学成绩、教学基本建设、人才培养、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评议结果并由李树忠副校长当场公布。
7. 2018年12月,召开了教师聘任委员会会议,对 2018年度校专家组通过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人员进行评审。重点根据学校聘任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对晋职晋级人员进行评审,在全面考察应聘教师的道德表现、职业素养、工作业绩、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产生评议结果。包括对校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教授二三级岗位、正常晋升教授四级岗位、破格晋升教授四级岗位和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晋职人员进行审定。除此以外,还对教学科研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人员、十级岗位人员以及晋级人员进行了通报。
8.2019年3月,教师聘任委员会对《中国政法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法大发〔2016〕125号)的修订工作向15名教师聘任委员会委员邮件征求意见。部分委员对该修订稿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此次重点对岗位聘任评价标准和程序等进行了修订,使之更科学、更符合我校教师队伍具体情况,为新时期构建符合我校教师队伍发展规律的新机制打下良好的基础。最终全票通过该修订稿。
9.2019年12月,教师聘任委员会对 2019年度校专家组通过的专任教师岗位聘任人员进行评审。重点根据学校聘任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对晋职晋级人员进行评审,在全面考察应聘教师的道德表现、职业素养、工作业绩、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产生评议结果。包括对校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正常晋职教授四级岗位和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晋职人员进行审定。除此以外,还对教学科研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人员、十级岗位人员以及晋级人员进行了通报。
10.2020年7月,教师聘任委员会进行了“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及“优秀教师”评审会。在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职业素养、教学成绩、教学基本建设、人才培养、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评议结果。华兴教学杰出贡献奖获得者马皑,优秀教师获得者:雷磊、于文轩、刘继峰、张清、徐妍。
11.2020年12月,教师聘任委员会对2020年度校专家组通过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人员进行评审。重点根据学校聘任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对晋职晋级人员进行评审,在全面考察应聘教师的道德表现、职业素养、工作业绩、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产生评议结果。
(五)科学研究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6年—2020年,学风建设委员会共召开34次会议。
1.2016年1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科研处提交的2015年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校级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和校级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经过投票表决,张陆庆等20名教师获得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校级人文社科专项项目资助,孙平华等20名教师获得2015年校级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资助,徐亚萍等10名教师获得2015年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青年项目资助。
2.2016年4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会议,经团队负责人答辩,委员认真讨论评议,确定了10支团队为2016年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通过了校级专项项目“大数据的运用与法律问题研究”的立项;同意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非在编科研机构。同时对“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建设方案”、“中国政法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校级青年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
3.2016年4月5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201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材料(基地项目、自筹资金项目、百人工程学者、“四个一批”人才申报等除外)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金眉等35名教师获得2016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推荐。
4.2016年5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我校第三批(2014年)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2015年度工作情况的进行了考核,经团队负责人答辩,委员认真讨论评议,四支团队年度考核优秀、五支团队合格、一支团队延期、一支团队不合格、两支团队撤销;对2016年校级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和校级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王元凤等20名教师获得2016年校级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资助,葛平亮等20名教师获得2016年校级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会议还对2015年度科研成果申报奖励进行了评审认定;对设立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申请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定。
5.2016年7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科研处提交的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李雪梅等20名教师的申报获得推荐。同时对科研处提请的设立非在编科研机构议题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定。
6.2016年9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6年部分科研成果进行了评审认定。经投票表决,18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55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一般期刊论文,3部书籍不被认定为专著、1部书籍不被认定为译著。
7.2016年10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6年部分期刊论文的材料进行了认定,经投票表决,6篇期刊论文不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1篇文章不被认定为论文;会议还对第四届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进行了评审,共评审出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和三等奖10项。
8.2017年3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2017年校级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申报材料形成了评审结果,根据投票表决,4名教师获得2017年校级科学研究专项项目资助。同时对五个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申报材料形成了评审结果,经过投票表决,同意成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研究中心”等五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9.2017年4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2017年校级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和校级科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报材料形成了评审结果,根据投票表决,黄金等20名教师获得2017年校级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资助,刘晨等20名教师获得2017年校级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同时对两个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申报材料形成了评审结果,经过投票表决,同意成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等两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10.2017年6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两个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申报材料形成了评审结果,经过投票表决,同意成立“法治发展与教育研究中心”等两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11.2017年11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四个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申报材料形成了评审结果,经过投票表决,同意成立“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等四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12.2017年11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6年和2017年科研成果的认定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1部著作被认定为专著、43部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13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19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一般期刊论文。
13.2018年4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5、2016年部分SCI、SSCI、A&HCI论文和2017年科研成果认定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 18部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2篇SCI、SSCI、A&HCI期刊论文被认定为A类期刊论文、11篇SCI、SSCI、A&HCI期刊论文被认定为B类期刊论文、10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14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一般期刊论文、2篇境外期刊论文需要进一步提交材料进行认定;同时对我校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答辩评审,本次共18支团队申报,最后遴选出10支团队,拟予以资助。
14.2018年7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6、2017年部分科研成果认定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2部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郝红霞等20名教师获得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资助,曾文科等20名教师获得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青年项目资助;会议通过答辩评审的方式,对我校2014年(第三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和2016年(第四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届末考核和年度考核。
15.2018年8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同意郑佳宁等3名教师获得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推荐。
16.2018年8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材料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王强、赵晶、王进喜、宫睿4名教师获得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推荐。
17. 2018年9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对我校申报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审。经投票表决,拟推选出25项申报材料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18. 2018年10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境外(含港澳台)发表的期刊论文、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境外(含港澳台)发表但未曾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过的期刊论文以及需要学术委员会认定但未曾提交认定过的其他成果进行了认定。经投票表决,1部2018年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1篇2016—2017年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7项2018年SCI、SSCI、A&HCI收录期刊被认定为A类期刊、8项2018年SCI、SSCI、A&HCI收录期刊被认定为B类期刊、7项2018年境外期刊被认定为C类期刊。
19.2018年11月,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对我校第五届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审。对经过同行专家评议后,按照评审规则入围的成果,进行评议。经过充分讨论,投票表决,共评选出获奖成果1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2项。
20.2019年3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22个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议,同意成立11个非在编科研机构;对我校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133项成果进行了审查,经讨论评议,推荐我校70项成果申报;会议对申报我校第六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的20支团队进行了评审遴选,经投票表决,选出10支团队予以资助;对我校2019年度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和年度青年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会议评审,经过投票表决,20名教师获得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资助,20名教师获得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青年项目资助。
21.2019年5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对13名候选人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推荐费多益教授为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申报人选。
22.2019年5月,会议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9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对9位候选人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3位老师为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申报人选,孟庆延老师为霍英东青年教师奖申报人选;对我校2019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会议评审,投票选出20名教师申报重点、一般项目;10名教师申报青年项目;对我校教师2018年、2017年境外(含港澳台)发表但未曾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过的期刊论文以及2018年出版的译著等成果进行了认定;科研处投票表决,同意成立11个非在编科研机构;审议设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科学计量与评价中心。
23.2019年6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中国政法大学第四批(2016年)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年度考核与届末考核;对第五批(2018年)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年度考核。
24.2019年7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根据《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的精神和要求,对14项申请书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4位老师申报本专项。
25.2019年9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选出4名教师申报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26.2019年9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发放的《科技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11位候选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通讯评审,最后决定推选哲学社会科学组四位同志作为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青年拔尖人才候选人。
27.2019年10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我校教师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境外(含港澳台)发表的期刊论文进行了认定。经投票表决,其中9篇认定为A类期刊、28篇认定为B类期刊,10篇认定为C类期刊、13篇认定为D类期刊。
28. 2019年12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申报材料形成了通讯评审,同意成立“刑事治理研究中心”等5个非在编科研机构。
29.2020年3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2号)限额要求,对8名候选人进行了评审,并于2020年4月1日第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推荐解志勇教授为我校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申报人选。
30.2020年9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我校第九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进行了通讯评审。
31.2019年6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会议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法大发〔2018〕11号)对我校教师部分2019—2020年境外(含港澳台)发表的期刊论文进行认定。经投票表决,4项SCI、SSCI、A&HCI收录期刊被认定为A类期刊、7项SCI、SSCI、A&HCI收录期刊被认定为B类期刊、2项其他境外期刊被认定为C类期刊;会议对申报我校第七批(2020年)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的21支团队进行了评审遴选,经投票表决,共遴选出10支团队予以资助;对中国政法大学第五批(2018年)和第六批(2019年)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2020年年度考核;对2个非在编科研机构的申报材料形成了评审结果,经投票表决,同意成立“文化娱乐法治研究中心”等两个非在编科研机构。对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材料、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重大攻关项目材料、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引导专项项目材料、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科研创新引导专项项目材料、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管理创新项目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表决,蔡乐渭等20名教师获得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资助,陈纳慧等21名教师获得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青年项目资助,易军等4名教师获得2019—2020年科研创新重大攻关项目,戴龙等15名教师获得2019—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引导专项项目,王进喜等12名教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科研创新引导专项项目,马皑等9名教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疫情专项”科研创新引导专项项目,孙燕春等12名教师获得2019—2020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管理创新项目。
32.2020年8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根据《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限项要求,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拟推荐16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拟推荐9项青年项目申报;对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拟推荐8项项目申报。
33.2020年9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函〔2018〕340号),对我校提交的申报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审。经投票表决,拟推选出25项申报材料参加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34.2019年9月,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委员会对我校教师2019—2020年境外发表的期刊论文及译著等成果进行认定。经投票表决,9项境外期刊被认定为A类期刊、25项境外期刊被认定为B类期刊、15项境外期刊被认定为C类期刊,20部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
(六)学风建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6年至2020年,学风建设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2016年1月23日,学风建设委员会召开会议,就有关学风问题进行了讨论。
由于2017年至2020年工作中没有涉及需要学风建设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因此,2017年至2020年学风建设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绝大多数委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但有个别委员由于工作较为繁忙,经常缺席会议,不仅导致会议总是因达不到法定人数而延期,甚至使委员会会议的代表性和公平性受到了影响。对当年内无法参加全部会议或一半会议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建议允许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提出新的推荐人选,提高不担任学校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人数。
鉴于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与边界,着力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理顺校学术委员会与其专门委员会之间的职责关系。
总体而言,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今后,学术委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同时,学校需要形成尊重学术、规范学术权力运行,关心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关心和支持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保障学术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四、完善举措和工作建议
(一)探索建立委员履职的激励与约束制度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均是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教授,他们往往承担了大量的教学科研任务,校外学术事务比较繁忙,有些委员还担任了行政职务,导致投入到学术委员会的工作难免时间和精力不足,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因此,应当探索建立制度约束和政策激励措施,对学术委员会履职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于积极履职并有突出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
教育部学术委员会新规程在新形势下赋予了学术委员会更多的职责权限,也对学术委员会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学术委员会及其秘书处都将担负较之以往更多的任务和工作。我校新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处,秘书处具体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由科研处其他工作人员兼做。为保证学术委员会各方面工作的切实推进与高质量完成,建议学校能参考其他高校的做法,增加管理岗位,为秘书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会务组织、材料准备;负责协调各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列席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负责协调院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工作;负责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文件起草、发布和归档;负责督办校学术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完成校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倡导委员积极开展调研,为学术发展建言献策
学术委员会支持并鼓励委员对学校学术发展中的现实性、针对性、前瞻性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形成委员建议,报送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供决策参考。每年学术委员会制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每个调研主题由一位副主任委员或委员牵头,开展形式丰富的调研工作。
(三)秉承创新和优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与边界,着力发挥校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最高学术机构的作用;理顺校学术委员会与其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关系,支持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规程的规定独立开展工作;完善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关系,有效发挥院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功能;完善学术委员会与学校职能部门和基层行政组织的关系,做到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
(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的现代大学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校内民主决策体系,规范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规范学术评价、评审和学术决策咨询程序,保障学术自由,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术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