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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1-2019-047
  • 发布单位:科研处
  • 发布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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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年度,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法大发〔2015〕13号),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学术事务发展的实际,积极发挥教授治学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评价、学风建设等事项上,公平、公开、公正地履行职责,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学校学术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度校学术委员会运行和履职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含各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分工,2018年度先后召开学术委员会(含专门委员会)会议十九次(其中四次通讯评审)。根据《章程》规定,凡是会议所决定的事项都进行了公示。

(一)校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8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两次年度例会。

1.校学术委员听取人事处关于我校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汇报;听取人事处关于端升讲座教授聘任办法的汇报;听取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关于“双一流”建设情况和2018年经费分配使用情况的汇报;听取科研处关于建议修订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汇报。

2.校学术委员会增补校党委书记胡明教授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本届运行情况及委员履职情况;同意纪检监察学更名为国家监察学;同意撤销公共政策量化分析交叉学科博士点,撤销财政学等2项目录内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意设置政治经济学等3项目录内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置创新经济学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置商业大数据分析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点;

审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讨论稿);审定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支持计划的相关条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的通知》(法大发[2018]135号)的规定,拟入选人员共计有51人

(二)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1.学科建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8年度,学科建设委员会召开两次次全体会议。

(1)会议对我校第二批交叉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了终期检查验收并对我校2018年申报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了遴选评审。

(2)学科建设委员会依《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规程》进行增补,组织通讯评议,原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陈明生、陆小华、郭伟和三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补选胡继晔、马皑、姚泽金三人为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

2.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8年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其中一次通讯评审)。

(1)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别对2018年度、2019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进行审议,项目经项目负责人申请、各院部等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流程,经会议讨论后,最终表决通过2018年校级教改立项名单共计20个项目,2019年22个项目。

(2)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17—2018学年“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进行通讯评审初评。“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学院共推荐7名预备人选,经初评产生3名候选人;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全校共推荐教学名师奖6名、青年教学名师奖6名。经通讯评审产生教学名师奖预备候选人3名、青年教学名师奖预备候选人2名。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进行终评。

(3)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了少数民族预科班培养方案,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和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通报《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推免)认定目录》项目变化、2019级培养方案修订标准和2017年及以前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情况。经会议讨论决定,评选出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含教学特别奖、教学优秀奖及优秀教学集体奖)和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还听取了2017年及以前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情况。

3.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8年度,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其中一次通讯评审)。

(1)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学科选课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审议通过研究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认定为核心期刊的期限问题;会议还通报了跨学科课程开设情况及暑期研究生国际课程开设初步方案。

(2)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上,研究生院通报了本学期各项工作基本情况,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总结了本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情况,讨论了研究生培养的相关工作。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认定为核心期刊的建议,讨论了《形势与政策》课程作为限选课纳入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讨论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程作为限选课纳入部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讨论了法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等培养方案修订的建议,讨论了研究生学籍清理及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预警的情况。

(3)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在“三报一刊”等发表理论文章视为核心期刊论文的建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会议还通报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开展开学专题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举办“中美贸易摩擦辨析”专题教学报告的意见。

4.教师聘任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8年度,教师聘任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

(1)召开了2017—2018学年度“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及“优秀教师”评审会。评审会的组成人员主要为教师聘任委员会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评审会根据学校“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及“优秀教师”相关文件的评审规定以及申报情况和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初审结果,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在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职业素养、教学成绩、教学基本建设、人才培养、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评议结果并由李树忠副校长当场公布。

(2)召开了教师聘任委员会会议,对2018年度校专家组通过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人员进行评审。重点根据学校聘任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对晋职晋级人员进行评审,在全面考察应聘教师的道德表现、职业素养、工作业绩、日常表现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产生评议结果。包括对校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教授二三级岗位、正常晋升教授四级岗位、破格晋升教授四级岗位和教学贡献突出教授四级岗位晋职人员进行审定。除此以外,还对教学科研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人员、十级岗位人员以及晋级人员进行了通报。

5.科学研究委员会与学风建设委员会运行情况

2018年度,科学研究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其中两次通讯评审)。

(1)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5、2016年部分SCI、SSCI、A&HCI论文和2017年科研成果认定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 18部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2篇SCI、SSCI、A&HCI期刊论文被认定为A类期刊论文、11篇SCI、SSCI、A&HCI期刊论文被认定为B类期刊论文、10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14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一般期刊论文、2篇境外期刊论文需要进一步提交材料进行认定;同时对我校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答辩评审,本次共18支团队申报,最后遴选出10支团队,拟予以资助。

(2)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6、2017年部分科研成果认定材料进行了评审,经投票表决,2部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郝红霞等20名教师获得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资助,曾文科等20名教师获得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青年项目资助;会议通过答辩评审的方式,对我校2014年(第三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和2016年(第四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届末考核和年度考核。

(3)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同意郑佳宁等3名教师获得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推荐。

(4)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材料进行了通讯评审,经过投票表决,王强、赵晶、王进喜、宫睿4名教师获得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推荐。

(5)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对我校申报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审。经投票表决,拟推选出25项申报材料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6)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我校教师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境外(含港澳台)发表的期刊论文、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境外(含港澳台)发表但未曾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过的期刊论文以及需要学术委员会认定但未曾提交认定过的其他成果进行了认定。经投票表决,1部2018年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1篇2016-2017年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7项2018年SCI、SSCI、A&HCI收录期刊被认定为A类期刊、8项2018年SCI、SSCI、A&HCI收录期刊被认定为B类期刊、7项2018年境外期刊被认定为C类期刊。

(7)科学研究委员会对科研处提交的对我校第五届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审。对经过同行专家评议后,按照评审规则入围的成果,进行评议。经过充分讨论,投票表决,共评选出获奖成果1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2项。

二、校学术委员会(含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变更情况

(一)学科建设委员会

自身建设方面,原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陈明生、陆小华、郭伟和三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学科建设委员会依《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规程》进行增补。补选胡继晔、马皑、姚泽金三人为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

(二)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由于部分教指委委员会岗位调整,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2018学年第一次会议同意许身健、邰丽华辞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雷磊、黄东两位老师为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8—2019学年第一次会议同意李永军、霍政欣、庞金友、李立和马皑辞去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职务,增补刘继峰、祁欢、吕芳、张清和王国芳为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

因部分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主管工作调整,根据《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规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对部分委员进行调整,6月25日会议.原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袁钢不再担任委员一职,增补法学院许身健为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9月28日会议,原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许身健、霍政欣、汪海燕、刘纪鹏、赵丙祥、费安玲六人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委员一职,依次为增补法学院焦洪昌、国际法学院刘力、刑事司法学院赵天红、商学院胡继晔、社会学院孟庆延、法硕学院许身健六人为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绝大多数委员都能认真履行职责,但有个别委员由于工作较为繁忙,经常缺席会议,不仅导致会议总是因达不到法定人数而延期,甚至使委员会会议的代表性和公平性受到了影响。对当年内无法参加全部会议或一半会议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建议做出硬性规定,可以允许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提出新的推荐人选,提高不担任学校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人数。

鉴于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与边界,着力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理顺校学术委员会与其专门委员会之间的职责关系。

总体而言,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今后,学术委员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同时,学校需要形成尊重学术、规范学术权力运行,关心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关心和支持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保障学术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探索建立委员履职的激励与约束制度,配备学术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均是学术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教授,他们往往承担了大量的教学科研任务,校外学术事务比较繁忙,有些委员还担任了行政职务,导致投入到学术委员会的工作难免时间和精力不足,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因此,应当探索建立制度约束和政策激励措施,对学术委员会履职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于积极履职并有突出贡献的委员给予表彰。

教育部学术委员会新规程在新形势下赋予了学术委员会更多的职责权限,也对学术委员会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学术委员会及其秘书处都将担负较之以往更多的任务和工作。我校新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处,设专职秘书长1人。但目前秘书长由科研处处长兼任,秘书处具体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由科研处其他工作人员兼做。为保证学术委员会各方面工作的切实推进与高质量完成,建议学校能参考其他高校的做法,增加管理岗位,为秘书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会务组织、材料准备;负责协调各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列席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负责协调院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工作;负责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文件起草、发布和归档;负责督办校学术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完成校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倡导委员积极开展调研,为学术发展建言献策

学术委员会支持并鼓励委员对学校学术发展中的现实性、针对性、前瞻性等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形成委员建议,报送校领导、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供决策参考。每年学术委员会制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每个调研主题由一位副主任委员或委员牵头,开展形式丰富的调研工作。

(三)秉承创新和优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与边界,着力发挥校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最高学术机构的作用;理顺校学术委员会与其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关系,支持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规程的规定独立开展工作;完善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关系,有效发挥院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功能;完善学术委员会与学校职能部门和基层行政组织的关系,做到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

(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的现代大学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校内民主决策体系,规范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规范学术评价、评审和学术决策咨询程序,保障学术自由,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术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附件:2018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大事记一览表

校学术委员办公室

2019年4月

附件:

2018年度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大事记一览表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会议时间

主要内容

决议

备注

(如有发文请住注明文号)

1

校学术

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1. 听取人事处关于我校落实教育部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汇报;

2. 听取人事处关于端升讲座教授聘任办法的汇报;

3. 听取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关于“双一流”建设情况和2018年经费分配使用情况的汇报;

4.听取科研处关于建议修订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汇报。

2

2018年11月16日

1. 增补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2. 各专门委员会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本届运行情况及委员履职情况;

3. 审定二级学科自主设置;

4. 审议《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稿(讨论稿);

5. 审定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支持计划的相关条件;

6. 遴选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等支持计划的人选。

1. 增补校党委书记胡明教授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2. 同意纪检监察学更名为国家监察学;同意撤销公共政策量化分析交叉学科博士点,撤销财政学等2项目录内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意设置政治经济学等3项目录内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置创新经济学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置商业大数据分析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点;

3.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的通知》(法大发[2018]135号)的规定,拟入选人员共计有51人。

1. 关于2018年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和调整情况的通知(研究生院);

2. 关于同意更名纪检监察学和撤销公共政策量化分析二级学科的通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3. 关于同意设置政治经济学等二级学科和撤销财政学等二级学科的通知(商学院);

4. 法大发〔2019〕2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18年度钱端升讲座教授聘任结果的通知。

3

学科建设

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通讯评审)

增补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

增补胡继晔(商学院)、马皑(社会学院)、姚泽金(光明新闻传播学院)3人为学科建设委员会委员。

4

2018年6月11日

1.对我校第二批交叉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了终期检查验收;

2.对我校2018年申报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建设项目进行了遴选评审

1. 我校第二批交叉学科建设项目体育法学、法律文献学在终期检查中被评为“优秀”,进入下一轮建设周期;

2.遴选产生校级交叉学科建设项目3个(法宗教学、法律语言学、法证心理学),校级新兴学科建设项目7个,其中A类项目4个(社会法学、网络法学、法商管理、全球学),B类项目3个(卫生法学、法律职业伦理、比较政治学)。

5

本科教学指导

委员会

2018年1月4日

审议2018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名单和“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名单,听取2018年国际课程建设方案、创新创业课程建设方案以及通识教育改革方案情况汇报。

表决通过2018年校级教改立项名单;表决通过校级“特色示范课堂”名单和推荐部级“特色示范课堂”评选名单。

6

2018年6月12日

(通讯评审)

2017—2018学年“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初评;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初评。

初评产生2017—2018学年“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7

2018年6月28日

审议少数民族预科班培养方案,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和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通报《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实践成果(推免)认定目录》项目变化、2019级培养方案修订标准和2017年及以前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评选出2017-2018学年优秀教学奖(含教学特别奖、教学优秀奖及优秀教学集体奖)和2018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法大发〔2018〕125号

法大发〔2018〕126号

8

研究生教学指导

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

审议并原则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学科选课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审议通过研究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认定为核心期刊的期限问题;会议还通报了跨学科课程开设情况及暑期研究生国际课程开设初步方案。

原则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审议通过《关于跨学科选课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审议通过研究生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认定为核心期刊的期限问题

9

2018年6月25日

审议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认定为核心期刊的建议,讨论了《形势与政策》课程作为限选课纳入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讨论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程作为限选课纳入部分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建议,讨论了法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等培养方案修订的建议,讨论了研究生学籍清理及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预警的情况。

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认定为核心期刊的建议

10

2018年9月28日

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在“三报一刊”等发表理论文章视为核心期刊论文的建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会议还通报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全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开展开学专题教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举办“中美贸易摩擦辨析”专题教学报告的意见。

通过了《关于在“三报一刊”等发表理论文章视为核心期刊论文的建议》;原则通过《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11

教师聘任

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2017—2018学年度“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及“优秀教师”评选会

费安玲教授荣获2017—2018学年度“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费多益、李训虎、张力、张伟四位教师荣获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奖。

法大发〔2018〕120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励道教学杰出贡献奖获奖者的决定

法大发〔2018〕119号---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的决定

12

2018年12月17日

2018年度校专家组通过的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人员评审

对校专家组评审通过的晋职、晋级人员进行审定。

法大发〔2019〕3号--2018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结果的通知

13

科学研究

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1. 对我校教师2015、2016年部分SCI、SSCI、A&HCI论文和2017年科研成果认定材料进行了评审;

2. 对我校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答辩评审。

1.经投票表决, 18部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2篇SCI、SSCI、A&HCI期刊论文被认定为A类期刊论文、11篇SCI、SSCI、A&HCI期刊论文被认定为B类期刊论文、10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14篇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一般期刊论文、2篇境外期刊论文需要进一步提交材料进行认定;

2.共18支团队申报,最后遴选出10支团队,拟予以资助。

14

2018年7月2日

1. 对我校教师2016、2017年部分科研成果认定材料进行了评审;

2. 对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暨年度青年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会议评审;

3.对我校2014年(第三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和2016年(第四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进行了届末考核和年度考核。

1.2部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

2.郝红霞等20名教师获得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资助,曾文科等20名教师获得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年度青年项目资助,

1. 法大发[2018]79号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的通知

2. 法大发[2018]103号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18年校级科研创新年度项目资助名单的通知

15

2018年8月17日

(通讯评审)

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进行了通讯评审

同意郑佳宁等3名教师获得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申报推荐

16

2018年8月23日

(通讯评审)

对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材料进行了通讯评审

王强、赵晶、王进喜、宫睿4名教师获得201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推荐。

17

2018年9月18日

对我校申报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审

拟推选出25项申报材料参加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优秀成果奖的评选

18

2018年10月23日

对我校教师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境外(含港澳台)发表的期刊论文、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境外(含港澳台)发表但未曾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过的期刊论文以及需要学术委员会认定但未曾提交认定过的其他成果进行了认定

1部2018年译著被认定为高水平译著、1篇2016-2017年境外期刊论文被认定为核心期刊论文、7项2018年SCI、SSCI、A&HCI收录期刊被认定为A类期刊、8项2018年SCI、SSCI、A&HCI收录期刊被认定为B类期刊、7项2018年境外期刊被认定为C类期刊。

19

2018年11月6日

对我校第五届青年教师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材料进行评审

评选出获奖成果16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