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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1-2014-0163
  • 发布单位:学校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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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学校信息
  • 关键字:
    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校务公开,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创新民主建设的新机制,依照《北京高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试行)》和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是指现任学校正式教代会代表,在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开会时,根据议题和学校工会的安排,每次会议有一名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的制度。

第三条 教代会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本着因议题定人,服从会议要求,监督学校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 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教代会代表的产生:

(一)在校长办公会议召开前两天,学校办公室通知学校工会并告之议题;

(二)学校工会主席、副主席根据议题确定参加校长办公会议代表人选;

(三)由学校工会通知确定列席会议的代表,并告之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相关要求等;

(四)学校工会将列席会议的代表名单上报学校办公室,并由办公室打印入议题表中。

第五条 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有对学校行政决策程序、内容依法监督的权利。

2、发表意见的权利。

3、 对决策程序及事项评议的权利。会后通过《代表列席会议建议表》向学校办公室提交。

(二)列席校长办公会议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1、遵守《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定的相关内容。

2、提前到会,会后填写送交《代表列席会议建议表》。

3、会后就群众议论的相关问题应进行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