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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upl-01-2020-038
  • 发布单位:学校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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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分类: 学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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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毕业离校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北京市关于有序推动学校返校复课的工作部署,按照“积极、稳妥、循序、安全"的工作原则,确保毕业生安全、有序、文明离校,现制定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调整培养方案,确保学生按期毕业。合理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完成毕业年级学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确保学生按期毕业离校。

(二)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学生离校程序。毕业生离校手续尽可能线上办理,简化毕业手续办理,稳妥组织毕业生离校工作。

(三)提升管理水平,灵活服务学生方式。以生为本,为学生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同时为不返校毕业生做好相关服务和提供帮助。

二、离校手续办理方式及时间安排

在智慧法大开通毕业生离校事项服务大厅门户网页,汇集各部门相关事项在线办理网页和指引。

6月6日—7月15日,毕业生从移动端或PC端登录“智慧法大”,进入“离校管理”系统网页,线上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三、离校事项内容

(一)毕业材料提交

(二)学费等费用清缴

(三)图书馆事项办理

(四)党组织关系迁转

(五)团组织关系迁转

(六)校园一卡通、网费退费

(七)退宿手续办理

(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九)就业报到证发放

(十)档案转寄

(十一)户口迁移

四、离校事项办理方式

(一)毕业材料提交

(负责部门:教务处 研究生院)

本科生需提交(或补交)材料

1.毕业论文电子版(指导教师电子签名)

2.毕业生登记表

3.学籍卡

4.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研究生需提交(或补交)材料

1.学籍办公室:

(1)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二级培养单位或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毕业申请人的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需双面打印),二级培养单位与培养办签字盖章完备后交学籍办公室。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大陆和港澳台毕业研究生均应在研究生院官网→学籍管理→常用下载中下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严格按打印要求打印,填写签字完备后交二级培养单位。二级培养单位在班组意见处盖章,收齐后交学籍办联合院办用印。

(3)研究生提前毕业资格审批相关材料

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提交提前毕业资格审批相关材料纸质版。提前毕业资格审批相关材料包括研究生提前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导师对论文初稿的书面评定意见,按照审批表程序填写签字完备后交学籍办。

(4)博士/硕士研究生结业资格审查审批表

申请结业的研究生应在研究生院官网→学籍管理→常用下载中下载并打印《博士/硕士研究生结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填写签字完备后交二级培养单位,二级培养单位与培养办签字盖章完备后交学籍办。申请结业的学生还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学籍异动中申请结业。

(5)毕(结)业生档案相关材料

须归入学生档案的材料如不齐全的,例如入党材料,注意补齐。

2.学位办公室

(1)学位申请书

二级培养单位或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如缺照片的,要补齐照片),研究生、导师、培养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后,按要求交学位办盖章。

(2)答辩后终版论文

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应按研究生院要求提交最终论文电子版(署名版和匿名版)。研究生院根据所提交终版论文统一为研究生免费打印2本学位论文(同意授权出版的打印3本),分别用于学位档案中存档1本、校学位办留存2本(其中1本为授权出版论文,为可选项)。

(3)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

二级培养单位或获得学位者本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申请人、导师、培养单位签字盖章齐全后,按要求存入学位档案。

(4)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成果

研究生向二级培养单位补交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成果。相关成果证明存放在学校的,可到校提交。

3.二级培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级培养单位须于6月6日前向学生公布研究生须邮寄本单位的材料清单、本单位的收件人、地址、材料邮寄方式、本单位接收邮寄材料的截止日期等相关信息,以便学生将个人相关材料及时邮寄至二级培养单位。如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可以和二级培养单位联系。

二级培养单位应于6月15日前将博士/硕士研究生毕(结)业资格审查审批表、毕业名单交至学籍办公室;于6月19日前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提前毕业资格审批相关材料交至学籍办公室,将学位申请书交至学位办公室。

(二)学费等费用清缴

(负责部门:财务处)

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毕业生,请于6月15日前通过中国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或学号或000000。

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的截止时间以学校规定的最后一批毕业生离校日期为准,具体参见校医院与财务处有关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

2020年4月10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待北京市相关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因疫情未在校住宿的同学,可获得春季学期住宿费退费,请同学们暂时不要注销银行卡,耐心等待。

联系电话:58909148

(三)图书馆事项办理

(负责部门:图书馆)

图书馆外借图书的办理

1.免除2020年全体毕业生因超期归还我馆图书而产生的逾期费(不含读者遗失或损毁图书而产生的赔偿费用)。

2.已返(在)校毕业生可至所在校区图书馆还书;通过馆际互借途径借到的外馆图书、通过汇采平台所借图书一并归还。不返校毕业生可通过邮寄还书。

3.具体邮寄操作要求:

通过邮寄方式将通过校图书馆、馆际互借、汇采平台等方式所借图书寄回图书馆,为保证时效性请选择正规快递公司,邮费自理,恕不接受平邮、到付。签收后馆员会尽快处理,您可通过“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查询—我的借阅”查看还书情况。

为对读者负责,确保图书妥善安全接收,请选择邮寄还书的读者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发送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中提供姓名、学号、学院、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所寄图书清单,快递公司及单号(建议附上照片)。图书清单包括四部分:本校图书馆所借图书信息、册数;馆际互借所借外馆图书信息、册数;汇采平台所借图书信息、册数。将以上内容发送邮件至:

昌平校区:2111405179@qq.com

学院路校区:cupl8313@126.com

(2)邮寄要求与地址:

邮寄包裹内请附与邮件一致的个人信息和图书清单,以便图书馆签收时清点。

昌平校区邮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北校区文渊阁)

收件人:胡秀宏;电话:010-58909508,邮编;102200

学院路校区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读者服务二部邮编:100088

收件人:胡双丽;电话:010-58908313

(3)没有发送邮件的读者,我馆将对收到的物品暂缓处理。

如对邮寄或图书归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昌平校区:010-58909512

学院路校区:010-58908321

4.不返校毕业生丢失图书赔偿金可由返校(在校)读者代为缴纳。所缴费用需从校园一卡通扣缴,不收取现金。

5.自6月4日(含当日)起,停止毕业生借书。

6.现场手续办理地点:

(1)昌平校区:

法渊阁二层服务前台联系电话:010-58909512

(2)学院路校区:

读者服务中心二部联系电话:010-58908321

7.现场办理时间:待定(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

请毕业生在校园一卡通注销前先办理图书馆借阅功能注销,否则相关信息将无法读取。

2020届博硕士毕业生学位论文提交办法

1.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通过论文答辩的博硕士毕业生可向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具体方法和流程可参阅图书馆相关通知和规定。

2.纸质版学位论文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并通过审核后,毕业生可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3本,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交2本,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提交2本。

(1)返校及在校毕业生可至所在校区图书馆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

(2)不返校毕业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也可由在校同学代为提交;

(3)纸质版学位论文提交地点:学院路综合科研楼B2层图书馆208室,特色资源与服务中心;

(4)纸质版学位论文提交及邮寄时间:以图书馆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邮箱:cupllibts@126.com

(四)党组织关系迁转

(负责部门:组织部)

1.党员组织关系转往京内的,无需出具纸质介绍信,由各学院党委根据个人提交的转接信息(需具体到党支部)在北京市党员支持服务系统中进行转接,党员本人直接到单位组织部门报到。

2.党员组织关系转往京外的,由各学院党委根据个人提交的转接信息在北京市党员支持服务系统中录入转接信息,打印纸质介绍信,并发放或邮寄给毕业生党员。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到接收方党组织转接组织关系。

3.毕业生为预备党员的,各学院党委为其出具在校期间表现鉴定。

时间:6月6日起

地点:各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58909064(校党委组织部)

(五)团组织关系迁转

(负责部门:校团委)

1.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各学院分团委组织毕业生团员办理:

线上办理:由团员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和操作流程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完成;

线下办理:由学院分团委将毕业生团员证统一交至校团委组织部进行盖章,未返校的毕业生团员可由他人代为提交至学院分团委。

2.毕业生团员证遗失补办工作由各学院分团委统一开具证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进行集中办理。

3.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无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

地点:各学院分团委

联系电话:13520177160(校团委组织部)

(六)校园一卡通注销、网费退费

(负责部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校园一卡通注销、网费退费采取线上方式办理。退费毕业生在6月6日后登录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cupl.edu.cn,申请退费,经网信办核实确认余额后提交学校财务处,财务处将余额转入学生本人银行卡账户。

(七)退宿手续办理

(负责部门:后勤办公室)

毕业生离校时由1名代表统一向各宿舍楼值班室交回钥匙、电卡及空调遥控器;电卡余额退回宿舍长(现场仅登记信息,非即时退费)。

地点:各宿舍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昌平校区58909259

学院路校区 一号学生公寓58908160;二号学生公寓58908162

(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发放

(负责部门:教务处 研究生院)

本科生

1.正常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各学院辅导员从学籍管理科统一领取。

2.附条件毕业的学生待成绩合格后,由各学院辅导员在规定时间统一领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辅导员发放或邮寄给学生。

时间:7月1日—7月15日

地点:主楼A402

联系电话:58909126

研究生

1.学生的学位证书、毕(结)业证书由各二级培养单位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取。

2.学位证书、毕(结)业证书由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发放或邮寄给学生。二级培养单位在给学生发放或邮寄证书前,应确认学生已提交全部所需材料并办理完成离校手续。

地点:学籍办公室 旧1号楼317

学位办公室 旧1号楼319

联系电话:学籍办公室58902910

学位办公室58908427

(九)领取就业报到证

(负责部门:学生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本科生

1.根据市教委具体安排及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就业指导中心自7月起分批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2.对已办结的就业报到证,白色联由就业中心统一转交学籍科装入本人档案;蓝色联由各学院统一领取后,通过中国邮政寄送给毕业生本人。

3.毕业生收到就业报到证后请核对报到证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或就业中心更正换发。

4.毕业生收到就业报到证后须按规定日期到单位报到。

5.附条件毕业的学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可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就业报到证原件(蓝、白联)与就业中心联系更正换发就业报到证。

时间:7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6室

联系电话:58909130

研究生

1.根据市教委具体安排及毕业生学历注册情况,就业指导中心自7月起分批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2.对已办结的就业报到证,由各学院按通知分批到就业指导中心集中领取后,发放或邮寄给毕业生。

3.毕业生收到就业报到证后请核对报到证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或就业指导中心更正换发。

4.毕业生收到就业报到证后须按规定日期到单位报到。

5.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和委培毕业生无需领取报到证,亦不需要填报就业信息。

时间:7月1日起,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地点:学院路校区老三号楼105室

联系电话:58908090

(十)档案转寄

(负责部门:教务处 研究生院)

本科生

1.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负责递转,特殊情况除外。凡是升学、出国(出境)以及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均要发送到相关单位。毕业生档案按照就业报到证信息转寄到相关单位。

2.毕业生在确信档案离校后,3个月之内到档案接收地查询自己的档案落实情况。如未被寄送的单位接收而退回的档案,学生应持有存档资质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自带档案的文本函,自行到教务处学籍科提取。

时间:7月起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地点:主楼A402

联系电话:58909127

研究生

1.毕业研究生档案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递转。2020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全部以EMS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已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毕业生档案确认功能)再次确认邮寄地址,务必和档案接收部门确认投递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档案投递的延误和遗漏。

特殊情况需要自提档案的,需提供档案接收单位调档函,自行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学籍档案室(教学楼401)提取。

2.已办结的就业报到证副联(白联),由就业中心统一转交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装入本人档案。

时间:7月起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地点:学院路校区教学楼401

联系电话:58908173

(十一)户口迁移

(负责部门:保卫处)

本科生

1.户口迁往外埠工作单位或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在本市已落实工作单位并解决户口的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及首页复印件。

2.本市升学(包括考取本校研究生及留校保研)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外埠升学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

3.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

4.继续在本校读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暂不用办理户籍手续。

5.2016级法学实验班的同学,户籍由学院负责统一迁至学院路校区。

6.毕业生办理户口相关离校手续均可联系辅导员老师代为办理。

办公地址:主楼1层B104

办公电话:58909155

研究生

1.户口迁往外埠工作单位或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在本市已落实工作单位并解决户口的毕业生,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及首页复印件。

2.本市升学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领取户口卡;外埠升学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

3.本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本校硕升博)户口卡存学校,直接盖离校章。开学之后提交一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一张1寸照片至户籍科。

4.出国留学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学生先到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办理二分手续后,再凭报到证、身份证领取户口迁移证。

5.留校保研、支援西部、村官、社区工作者户口在校保留2年,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户口暂存学校的,户籍卡必须归还。

7.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户口离校、迁移手续的学生,须携带委托书、报到证复印件,并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毕业生办理户口相关离校手续均可联系辅导员老师代为办理。

办公地址:旧一号楼1层101

办公电话:58908101

五、毕业相关活动

(一)学校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1.活动时间

2020年7月

2.典礼形式

线上进行

3.参与人员

学校领导、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院领导、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

2020届全体毕业生

(二)学院组织相关毕业活动

学院可以组织返校毕业生开展相关活动,本科生活动方案报学生处批准,研究生活动方案报研究生院批准。

法大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2020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