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会通知要求,经同学申报、各学院选拔推荐,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推荐下列同学参评本年度彭真奖助学金:
一、彭真奖学金(6人)
郑君翘(本科生) 法学院
曹 阳(硕士研究生) 民商经济法学院
郭司雨(本科生) 民商经济法学院
陈 扬(本科生) 刑事司法学院
吕云川(硕士研究生) 刑事司法学院
戴 昀(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学院
二、彭真助学金(4人)
乔莉娜(本科生) 国际法学院
万 漉(硕士研究生) 中欧法学院
董瑾蓉(硕士研究生) 比较法学研究院
闫 璐(硕士研究生) 证据科学研究院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以上同学的推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即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在公示期间内,如对该同学的获奖有异议,可通过署名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58909125;联系人:任老师
办公地点:昌平校区主楼1107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24日